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3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温金罚决字〔2024〕8号)显示,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审慎;为无实际生产经营异地借款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变相与无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以月末发放月初收回方式虚增存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165万元;对郑巧弟(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行长助理)警告。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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