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4日电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联证券)因个别重大事项未及时主动报告等被责令改正。

  广东证监局4日公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万联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与控股股东之间未保持独立。二是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三是个别重大事项未及时主动报告。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183号,以下简称《股权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66号,下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项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称,根据《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万联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万联证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开展全面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万联证券网站介绍,公司是广州市属全资国有证券公司,于2001年8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现有注册资本59.54亿元。公司成长为集证券经纪、信用交易、证券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于一体的全牌照证券公司。(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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