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成立警税联合作战中心,让民营企业胆战心惊,怎么安心做企业?
文/叶雨秋
近日,各地纷纷成立《警税合成作战中心》,山西、云贵、海南、石家庄等多个省市,石家庄则使用了“石家庄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的名字,不知道这个名字是各地自行命名还是全国统一的。
不管是地方跟风而上起这么一个杀气腾腾名字,还是全国统一规范的一个叫法,我都认为不怎么合适。在和平年代,一个服务机构,一个临时性机构,叫什么作战中心,和谁作战,怎么作战?为什么作战,有没有必要作战?
我们是法治社会,虽然还没有完全建成法治社会,但我们在建成法治社会的路上,我们在努力建成法治社会,税务机关是服务企业的后勤机关,你做好服务就好了,而警方是执法机关,你做好打击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就够了。
在法律的框架下,大家各司其职,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行了,偶尔税务机关需要配合警方的调查,偶尔税务机关发现偷税漏税的线索提供给警方,这都是正常的业务往来,也是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依法依规就行了,我们国家是有法律的,有必要再成立这么一个作战中心吗?成立的初衷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最终的走向又是什么?不要到了最后又成尾大不掉的机构,徒增财政的负担。
在经济遭遇寒流的今天,民营企业本来就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中小企业一个个如惊弓之鸟,没有什么信心,再这么一下,可不就掉下来了吗?就是不从树上掉下来,那也扑愣愣飞走了。
中央三令五申,要做好服务,做好宣传,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做好中小企业的后勤工作,增强中小企业的信心,让企业家安心创业,静心创业。
而地方政府要做的呢?就是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服好务,扫除影响企业家信心的杂音,打掉d干扰企业家创业的黑恶势力,以及伸向企业的各条战线上的黑手,这才是地方上要做的。
税收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竭泽而渔,杀鸡取卵,都是目光短浅,关系到和谐社会长远发展和严重影响国计民生。纳税是企业回馈社会的一种重要手段,相信企业家在做企业的时候就想到了,如果做企业一开始就只想偷税漏税,这样的企业也做不长,而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地方上应该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呵护扶助鼓励企业成长,并且见证企业成长,地方政府要做的事蓄水养鱼,养鸡下蛋,做蓄水池和养殖场,或者用现在时髦的一个词叫私营企业的孵化器,不要企业还没有发展,大环境还没有形成,首先想到的就是能收多少利税,能搾出多少油水,地方能有什么好处?
别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当作敌人对手,搞什么联合作战行动,要依法治税,依法查税,要一视同仁,有错必究,不论国企民企,有罪必罚,不论过去还是当下,不折腾,不搞运动,不破坏营商环境,以整肃企业依法纳税之风,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完善企业纳税体系为出发点,打击恶意逃税,非法避税,破坏国家征税法制的个别人,真正维护国家,人民,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另外,与公安部门联合挂“合成作战中心”的牌子不合适。否则,要么各个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门口都挂这类“作战中心”牌子,要么就是一个县的公安局门口挂满了这类牌子。与各单位配合,打击犯罪本来就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成立不成立什么联合中心,公安部门都要尽心尽力,不是说成立联合作战中心警方就要其他什么事儿不干了,全部精力应付某个作战中心,不成立作战中心了,警方就什么也不管了,那么警方不成为某个部门的打手了吗?他会不会为了某个部门的利益而置法律于不顾,改变了法律公平公正,作为一个社会底线的初衷。
再说,偶尔有业务上的交叉联系,需要相互配合都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为什么要叫作战中心呢?作战是军人和军队的职责,什么时候警方也没有作战的任务和义务啊,警方都去作战了,要军人干什么?
有网友问的更加直接,作战中心?要和谁作战?谁是敌人?要怎么作战?作战的烈度如何?要不要花钱,要不要人民配合?
当然,这些都是极端的说法,相信这些所谓的作战中心也就是那么一个叫法,是对立思维下的一种惯性思维,或者那么叫习惯了,根本没有想到会吓到民营企业,会吓到那些致力于创业的企业家。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杀气腾腾的名字最后还是不要叫了,比较企业家都是自己人,就是和企业有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还达不到作战的程度,还是在各自的职责之内,依法依规办事,做好为企业服务,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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