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战之前日本皇室一度是很富有的。究竟有多富有呢?我们先从一个流传很广的谣言说起。长期以来一直有人说日本把甲午战争中得自中国的2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绝大部分用于兴办教育,然而日本方面公布的资料却显示:《马关条约》的2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中有46.4%被用于扩充海军,15.6%用于扩充陆军,另有22.6%作为临时军事资金,也就是说84.6%的赔款被用于军事用途。即使在剩下的15.4%的份额中用于教育的比例也并不占大头。
我们知道在甲午战前明治天皇曾节衣缩食打造海军,皇后曾为海军建设而变卖首饰,不过在甲午战胜后日本皇室毫不客气拿走了赔款总额的5.5%作为自己的补偿。在之后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等历次战争中日本的战争所得都有一部分被皇族所享有。日本皇室名下有自己的田地、庄园、企业......皇室不仅在政治上统治着这个国家,同时也在经济上把控着这个国家。当时日本的国家预算约为1亿日元,而天皇就拿走了相当于国家预算20%的钱。
这种状态一直维持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1945年11月1日大阪《每日新闻》刊登的麦克阿瑟司令部发表的皇室财产报告提到: “日本皇室的财产仅现金、有价证券、土地、林材、建筑物等价值总额为15亿9061万5500日元。上述数字尚不包括美术品、宝石以及金银条的金额,这方面的报告以后会追加,另外也不包括14家皇族的财产。”战后天皇制的存废问题一度引发广泛的争议:当时反法西斯同盟中澳大利亚、苏联、中国等国都曾一度主张废除天皇制。
就连驻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也一度想要严惩包括日本天皇在内的所有战争罪犯,然而后来美国出于自身战略利益还是保留了日本的天皇制。日本的天皇制尽管被保留了下来,然而必须按美国的意志进行改造。1947年5月3日新的《日本国宪法》正式颁布以取代之前的《明治宪法》。新宪法针对天皇的定位在第一条中就指明:日本天皇为日本国与日本国民团结的“象征”。战后的新宪法强调日本的主权在于全体国民,天皇更多只是日本国在精神层面的自我意识象征。
尽管宪法第2条保留了日本天皇的世袭权,但随后又在第3条规定:“天皇的国事行为必须经内阁批准,由内阁负责”;与此同时日本宪法第4条规定:“天皇只能根据本宪法行使国事相关行为,无权参与国政”。在日本战后宪法的体系下天皇已不再具有任何政治实权,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归于议会选举产生的内阁总理大臣(首相)。由于内阁总理大臣是由国会选举产生的,而国会又由国民选举产生,至此日本的政治形态已过渡为英国式的代议制形态。
战后日本的最高立法权归于国会,而行政权归于首相,司法权归于最高法院。自卫队指挥权归于首相,天皇不能再像战前一样利用军队势力倒阁了。日本战后宪法第88条规定:“全部皇室财产属于国家,全部皇室费用必须计上预算并经国会决议”。英国王室的白金汉宫、温莎城堡都是英国王室的家族产业,沙特等海湾土豪国家的王室更是拥有大量私人财富。然而日本皇室严格意义上是没任何私人财产的——就连皇居、皇陵的所有权也不属于皇室。
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皇室通过资金运作勾结政府官员介入政治,也就是说在经过战后改革之后日本天皇不仅失去了军权、财权等主要大权,甚至连皇室的私人产业也已全部收归国有。严格意义上日本皇室生活中用到的一砖一瓦一针一线都属于国家财产,皇室只有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这么做是为防止皇室运用金钱干预政治。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随之诞生:由于皇室不再拥有自己的财产,所以皇室的一切开支用度都只能由政府财政买单。
日本制定了管理皇室开支的《皇室经济法》。根据《皇室经济法》的相关规定:日本皇室的费用主要分为内廷费、皇族费、宫廷费三类。所谓内廷费指的是拨给天皇与内廷皇族的日常各项花销的费用。宫廷费指的是皇室举行国宾招待、外事访问等各种活动以及进行皇宫修缮管理方面的费用。皇族费主要是支付给皇族的四个宫家的生活费。这三笔开支中皇室成员真正能享受到的只有内廷费和皇族费,至于宫廷费实际上是用于皇室出席各种公务活动的。
内廷费为定额。2017年公布的内廷费是3亿2400万日元(折人民币约为1930万人民币)。皇族费方面秋荻宫家一年是6710万日元(400万元人民币);常陆宫家一年是4575万日元(273万元人民币);三笠宫家一年是5856万日元(350万人民币);高圆宫家一年是4331万日元(258万元人民币)。至于宫廷费方面则根据皇室参与公务活动以及皇宫每年需要修缮的具体情况编制预算,所以这笔费用是非定额的,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调整。
日本方面公布的天皇内廷费用折合为人民币约为1930万,拨付给皇族四大宫家的费用也均在200万以上。如果是普通人家每年能挣200万以上已相当可观,不过如果要靠这些费用维持皇室的排场和体面就远远不够了。皇宫里光是电视机就有1500多台,此外还有其他各类电器,所以每年需要支付的电费与通讯网络方面的费用就不是一笔小数目。英国《每日电讯报》曾披露:日本皇宫一年的水电费就高达7.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54.57万元)。
日本政府每年所拨付给皇室的宫廷费只包括皇室参与公务活动以及皇宫修缮的费用,至于日常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则并不包含在其中。同时皇宫之中除了宫内厅的职员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劳作人员。这些人的工资并不在宫廷费的报销范围之内,但这些活又必须有人做,所以这样就又产生了一笔费用。至于皇室成员上学接受教育、上补习班、生病了住院乃至死后办丧事之类的费用全都以内廷费、皇族费为界。如果超过了政府所规定的定额,那么就得自己想办法解决。
日本皇室在二战后已被剥夺了所有私人产业,所以他们要解决额外支出的问题就只能自己找兼职。在这方面日本法律对他们是有限制的:尽管皇族已不具有政治实权,但毕竟社会地位特殊,所以他们是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在企业打工的,也不能从事政府公职。唯一能做的就是炒股等金融活动以及发表论文之类的。事实上皇族成员所受到的限制还不仅局限于就业方面。选举权、被选举权、过继养子、婚姻自由、信教自由等权利都是皇族成员一律不享有的。
战后的日本皇室就像是被全体国民豢养的金丝雀。1947年昭和天皇的长女成子公主在脱离皇族时竟声称:“尽管战后的社会物资短缺、生活艰苦,但能第一次像普通人一样生活,感受到普通人的喜悦,这仍令我倍感难得”。战后的日本皇室没政治实权,却有一大堆繁文缛节,生活于其中的人的确有如笼中的金丝雀。女性皇族成员可以通过嫁人脱离皇族,那么如果男性皇族成员无法接受自己处处受限的生活怎么办呢?事实上他们可以经皇室会议决议而脱离皇族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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