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不久前公布了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命名219家企业为新一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确定165家示范基地通过复核,保留命名。示范基地达384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向好的大趋势。

  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近13万亿元,同比增长8.2%。文化产业方兴未艾,不少行业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骨干企业也逐渐崭露头角。这些企业富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具备较强实力和行业影响力。从中选定一些作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不仅能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引导企业更好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还能充分利用成熟的模式、完整的生态,对成长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助力当地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文化产业是创新密集型产业,更新迭代快。名单也需要根据文化产业发展新形势及时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进行调整,完善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才能确保文化产业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提出,示范基地示范期为3年,即将到期时将对其开展复核,对未通过复核的,撤销其命名。可见,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要量更要质。

  从以往企业被清退的原因看,有的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缺乏持续运营能力,甚至实质上已停止经营,这些被市场“淘汰”的企业自然无法有效发挥示范作用。还有的企业则是调转“车头”,脱离了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其主营业务已经难以引导文化产业发展。本次名单也有企业退出。主要根据企业发展是否符合时代特征进行动态调整,比如创新能力、市场认可度等,推动不具备行业代表性的企业“退”,让行业领头羊企业“进”,才能更好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名单并不是功劳簿,被评上后就可以躺在上面睡大觉。此番名单“有进有出”,充分彰显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新变化。既是对符合文化发展趋势企业的肯定和鼓励,也是一种鞭策。只有不断引导企业在内容创新、业态创新、技术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才能不断为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活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思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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