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自主管理并非易事,这在紫荆馨园小区的一年尝试中得到了验证。居民们曾频繁讨论要摆脱物业管理,实现自治,但实际行动者寥寥。许多人认为自治意味着不支付物业费,停车免费,而业委会成员应是无私的公益者,若他们领取薪水,居民宁愿选择物业公司。他们还期望年终账目透明,甚至期待分红。

青岛市市北区湖岛街道的紫荆馨园小区,业主自治一年后,业委会选择解散,并计划重新引入物业管理,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讨论。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2023年1月1日,青岛宏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后管理小区半年,随后退出。7月1日起,小区业委会开始自行管理。从7月到次年4月,小区公布的总收入为496969.54元,总支出290159.71元,账面余额206809.83元。然而,从4月1日起,原本免费的停车场开始收费,引发了持续的纠纷。经过业主的多方面投诉,业委会最终决定解散。6月26日,社区发布通知,宣布业委会因成员不足而解散,并计划在7月中旬召开业主大会,讨论物业管理公司的选聘问题。

街道负责人指出,紫荆馨园小区业委会的负责人因前期工作不力而主动辞职。街道办曾多次进行督导和约谈,并要求业委会公开公共收益的支配和公示情况,但业委会未能履行其职责。

小区自治失败的深层原因未在报道中明确。例如,业委会是否收取了物业费,收取的比例,以及这些费用是否足以维持小区的日常运营,如保安、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和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用等。我的推测是,可能没有收取物业费,或者缴费的居民不多,否则业委会不会考虑对停车收费。

我自己居住的小区也经历过业委会自治。每户每月大约需要支付二三十元的物业费,包括8元的垃圾清运费。但在一个两千多户的小区中,缴费的户数不足三分之一。不缴费的理由多种多样,有的认为业委会不敢起诉业主,有的不满意业委会的管理,有的怀疑业委会成员中饱私囊,还有的认为业委会的管理导致房价下跌,要求赔偿损失。

业委会自管时,账目不清是经常被提及的问题。业主一句“账目不清”的指责,往往需要业委会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澄清。业委会成员中,年长的可能不熟悉财务管理,年轻的又忙于自己的工作,这样的工作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负担。即使业委会能够证明账目清晰,质疑者仍会继续寻找问题,因为他们认定业委会成员是为了经济利益。如果聘请专业审计单位,又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账目的公示应该简单明了:收入多少,支出多少,以及相关的项目。但对于一些业主来说,他们可能会继续质疑某项支出的合理性,要求进一步的证据。因此,对于那些希望参与小区自治的人来说,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复杂性。

就像青岛这个小区的情况一样,停车的居民占用了公共空间,实际上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让这些车主支付停车费以平衡各方利益是合理的,只要这些收入用于公共支出。但现实是,这些车主不断投诉,最终导致业委会成员选择离开,这并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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