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0月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李全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华保险原董事长李全被决定逮捕

李全 资料图

曾陷“失联”风波

公开资料显示,李全出生于1963年,1985年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88年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后进入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银行部任职业务经理;1991年1月至1998年4月,供职于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金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1998年5月至2010年3月,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9年6月,李全加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并担任该公司临时负责人;同年8月起担任新华保险首席执行官、总裁;2023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李全新华保险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获核准。

在李全担任新华保险董事长四个月后,2023年8月22日,新华保险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李全的辞职函,李全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投资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一切职务。

2024年4月,新华保险原董事长李全疑似失联的消息受到业界关注。

肆无忌惮“靠金融吃金融”

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9月30日消息,新华保险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这是官方首次披露李全被查。

通报称,李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便利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超额领取薪酬;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获取投资机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肆意侵吞公共财物,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李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2023年12月,李全的前任、新华保险原董事长万峰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ID:JCRB_ZYW) 作者:朱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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