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12日,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强化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为符合条件的参加人提前领取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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