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苏州亚太精睿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太传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亚太传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亚太传动向深交所提交了《苏州亚太精睿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苏州亚太精睿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亚太传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亚太传动主要从事高精重载行星齿轮传动领域的齿轮箱核心零件、齿轮箱及传动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精益制造技术为支撑,深度服务于风电、工程机械、油气、冶金矿山等下游领域客户。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永陆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2,251.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75%。宋任波直接持有公司6,799,73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4.12%。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宋任波、朱丽娟夫妇合计持有苏州永陆100%的股权,苏州永陆持有公司22,51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75%;宋任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知行屹持有公司4,4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14%;宋任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知行盛持有公司794,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5%。基于前述情形,宋任波和朱丽娟夫妇合计可以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1.66%,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亚太传动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605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亚太传动原拟募集资金53,259.00万元,用于扩建生产高精齿轮传动零部件项目、重载高精齿轮零部件产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亚太传动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高健、雷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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