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教育局7月7日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4日14时25分,延安市延安中学发生一名学生坠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认定为高坠死亡。

经查,该生在7月4日上午集体活动期间表示不愿参加,年级副组长徐某、德育处副主任康某某在办公室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时方法欠妥、言语不当。7月6日,延安中学决定撤销徐某、康某某现任职务,停止一切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调查。网上提及的年级主任王某某7月4日事发前一直在备课上课,与该生没有接触。

延安市教育局表示,对孩子的不幸离去万分痛心,对孩子的家人表示诚挚的道歉。将深刻汲取沉痛教训,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校园安全、家校社共育等方面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延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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