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3日电 河南证监局网站3日披露《关于对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实施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河南证监局网站截图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在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丰钻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业务项目中,存在未审慎履行核查验证义务、法律意见书部分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上述问题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3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10〕3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十三项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官网介绍,国枫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4年。国枫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深圳、成都、西安、杭州和香港设有分所,目前拥有律师和专业人员500余人。国枫专业特色突出,尤其在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域实力超群,在争议解决、房地产和建设工程、跨境投资与并购、知识产权、银行与金融、破产重整、税务、合规等专业领域,国枫亦居于业内领先梯队。(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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