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一声巨响,7月22日21时58分,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沿街一楼多家商铺的招牌同时坠落。截至23日15时,事故已致3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当地已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招牌坠落事发现场。
现场:围挡内多家店铺停电停业
7月23日下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被围挡的7家店铺多是经营水果和餐饮业务。其中,坠落的招牌是5家商铺串联共用。招牌上方的两个大缺口露出了内部框架,一些裸露的板面和管道摇摇欲坠。围挡内的店铺均已停电停业,一些店员忙着向外搬运货物。两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值守。
事发现场已用围挡拦住。
事发现场
一家餐饮店的店员讲述了事发过程,他说,招牌瞬间砸下,他当时正好在人行道上,险些被砸中。他提到,店铺何时能恢复营业尚未可知,店老板已去派出所做笔录。
现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告诉,坠落的广告牌十分陈旧。2015年前,只要有装修手续就能安装,但后来需要图纸审批后才能施工,“现在需要规范,所有广告牌都是经过审批的”。
母亲:眼睁睁看着广告牌砸中父女三人
在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大厅内,小梦(化名)的亲戚朋友们不停地安慰她。她是此次事故中被砸两个女孩的母亲。6岁的大女儿不幸离世,4岁的小女儿仍在ICU抢救,靠药物维持生命。
小梦告诉,大女儿学了半年独舞,原计划今天参加比赛,曾承诺要给妈妈赢一个金奖;小女儿生日刚过,前几天才学会滑冰。事发当天,夫妻二人带孩子去滑冰,一直上课到晚上9点才结束。在回家途中,两个孩子说肚子饿,一家人便开开心心地去吃冒菜。“菜刚端上桌吃了一口,广告牌就砸下来了。”
广告牌坠落后裸露的板面
一开始,孩子的爸爸看到有东西掉下来,以为只是有人丢垃圾,起身查看时广告牌就垮了下来。他试图拉起两姐妹,也被广告牌砸中,经诊断为重度脑震荡,伴有间歇性失忆症状。
“大女儿被砸到头部,一直在流血,已经失去意识。”小梦说,连成串的广告牌全部垮下来,她记不清多少人一起用力才将其抬起。
广告牌坠落后裸露的板面
小梦还讲述了一个令她痛心的细节:当时,有一辆途经的救护车被拦下,但司机仅摇下车窗看了一眼后就踩油门离去,“救护车没有拉响警报,说明车上没有危重病人”。
随后,一辆过路的出租车被紧急拦停,一路闯红灯将母女三人送至云南大学附属医院。
“政府部门一直让我等,但我不知道在等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个事。”小梦说,同时送到医院的一名小男孩也不幸遇难了。
截至发稿前,小梦亲属称,小女儿已转院至昆明市儿童医院救治。
目击者:众人抬起20米长钢架广告牌救人
当晚在旁边聚餐的耿先生向表示,他们一行人刚走到路边就听见巨响和有人惨叫,还以为是发生了车祸。走近后发现是一个长达20多米的钢架广告牌砸中了人。时间紧迫,大家立即抬起广告牌的一端,救出两名小孩和一名大人。
耿先生说,旁边的人帮忙拦了一辆出租车,这时他听到副驾有人大声喊呼救人。看到地上还有一个孩子没人抱,耿先生赶紧冲过去抱起来放在出租车后排,连续询问了两遍“这是谁家的孩子”,坐在前排的女子说是她家的,只见她怀里还抱着另一名受伤的孩子,“当时她的状态已经吓懵了”。
“后来,大家担心施救不专业,重物会压在其他人身上,所以不敢再继续抬广告牌,直到专业救援队伍到场后他们才离开。”耿先生说。
另一名目击者证实,除了有孩子受伤外,他看到有成年人被救出,坠落广告牌的归属权尚不清楚。
律师:高空坠物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谁该为广告牌坠落承担责任?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向表示,在广告牌坠落砸伤、砸死多名路人事件中,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刑事或者民事责任。目前,广告牌坠落原因还在调查,如果查明有人恶意损坏致其坠落,因广告牌坠落会砸伤砸死的是不确定的多数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没有人故意损坏,长期的风吹日晒,加上日常维护的疏漏,一些户外广告牌存在不同程度的潜在风险,可能系因维护不当或者质量缺陷砸落。
根据《民法典》对于高空坠落物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责任方应当承担自己无责的举证责任,所以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行政监管部门来说,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应当督促经营者履行安全监管义务,比如应当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风险等。”胡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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