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和伟主演的刑侦剧《》在各大平台热播,凭借其引人入胜的大案纪实风格,迅速引发了观众和网友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该剧中的演员表现、神态刻画以及警察办案的细节,如小背包、步伐、路线等,都与真实案件高度同步,让观众直呼“难得看到这么还原的作品”。甚至有网友质疑:“这是不是纪录片?”

在《我是刑警》中,第五个重案改编自震惊全国的案。剧中,犯罪嫌疑人张克寒找到了女服务员蒋美珍作为情人,这一角色的原型正是周克华的情人张某英。

周克华案是一起横跨四省、持续八年的恶性持枪抢劫杀人案,自2004年起,周克华在江苏、湖南、重庆等地多次作案,共杀死11人,抢走巨额现金。警方经过艰苦的追捕,最终于2012年8月14日将其击毙。张某英则在周克华被击毙后被警方提审,并于2013年因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然而,就在《我是刑警》热播之际,某短视频平台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自称“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的账号。该账号在个人介绍中声称:“大家好,我是周克华的情人张某英。目前只想过平凡的生活,所以在发作品时我不发露脸视频。”账号还透露了自己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某村,并表示已经改过自新,目前在成都打工,有男友,并计划回宜宾开理发店。

这一账号的出现立即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网友提问是否想念周克华,该账号竟然回复“是”。这一回复更是让网友炸开了锅,纷纷质疑该账号的真实性。

为了核实该账号的真实性,记者进行了多方联系和求证。李端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证实,张某英确实是当地人,并且因为周克华案被判刑。工作人员表示,张某英服刑期满后曾经回来报到,现在在外面打工。对于该账号的真实性,工作人员表示无法确定,但会去核实一下,看能不能联系到本人。

张某英案的辩护律师之一姚飞在看了相关账号信息后认为,该账号应该不是张某英本人。他表示已经与张某英的亲属联系了,但目前还没有回复,也联系不上本人。另一位辩护律师李永超则表示,很可能是有人冒充张某英蹭流量。他认为,不管该账号是否本人,这都是很不妥的事。如果是假的,冒充别人的身份或者发表不正当言论,肯定涉及法律问题。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如果该博主确为周克华情人,其蹭流量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且涉嫌违法。这种行为会严重违背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和公序良俗,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误导。如果博主并非张某英本人,从法律层面来看,若其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参与网络直播的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表示,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包括参与网络直播的权利。但是,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进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时,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信息。今年10月1日,某短视频平台也正式实施了治理“违规蹭热不当获利”言行的最新规范,明确表示将对涉及利用“虚假身份”“虚假内容”“虚假营销”“虚假流量”不当获利的行为整体从严处置。

截至发稿时,“张某英”账号的粉丝已经突破1万,并开通了两个粉丝群。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真实性和网络道德的思考。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和乐趣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时刻保持警惕,辨别真伪,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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