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 据上交所官网消息,上交所决定终止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

   

  上交所于2023年6月9日依法受理了长风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长风药业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长风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长风药业专注于呼吸系统疾病领域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开发高质量的呼吸系统治疗产品为使命,在哮喘、COPD、过敏性鼻炎等多个临床需求大的治疗领域构建了丰富的吸入制剂研发管线。

  苏州岭头、美中瑞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梁文青、李励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梁文青、李励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时保持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自201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梁文青、李励通过苏州岭头、美中瑞、闽美投资、苏州沃伦及苏州远辰共同控制长风药业27.2536%的股权,提名并当选的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占据多数,梁文青、李励共同控制长风药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长风药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长风药业原拟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分别用于新建生产吸入制剂等项目、药物研发项目、吸入制剂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长风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范新亮、朱绍辉。

  天眼查APP显示,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长风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7078.038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135.1994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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