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日电 1日,江苏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刘国学、刘威、吴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下称《监管谈话措施》)。

  据《监管谈话措施》,近期,江苏证监局对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光电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因部分业务收入核算方法存在差错、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计算不准确等问题,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净利润等项目列报有误。该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报、2022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江苏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国学、总经理刘威、财务负责人吴艳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通宝光电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刘国学、刘威、吴艳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刘国学、刘威、吴艳于2024年6月26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通宝光电成立于1991年,2015年7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车用LED模组长年占据国内同类市场前三位。

  回溯公告显示,2024年6月27日,通宝光电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公司股票自6月28日起停牌。

  截至2023年末,通宝光电前三大股东为刘威、刘国学、陶建芳,持股比例分别为31.77%、31.14%、15.84%。其中,刘国学与陶建芳系夫妻关系,刘威系刘国学与陶建芳之子。(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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