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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治理“霸总”短剧,拒绝“流量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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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针对“霸总”微短剧发布管理提示,防止存在刻意通过拜金、炫富、炫权、享乐等制造爽点,对主题的把握和主角的塑造偏离主流价值导向,以及宣扬不劳而获、一步登天、一夜暴富的人生观、价值观等问题的微短剧上线播出。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发展,微短剧成为丰富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生活的一种方式,一大批优秀的微短剧成为中国文化新的表面张力,成为中国巧实力的重要载体。
新产品、新探索、新生态在成长过程中往往良莠不齐,微短剧亦然,也出现了大批低俗,甚至有违公序良俗的作品。这些贴有“霸总”标签,简单粗暴地炫富、炫权的作品,在迎合式算法的推波助澜下,为人们营造了信息茧房,存在干扰社会秩序的可能风险,尤其是对未成年人。
广电总局的管理提示,凸显了其敏锐的经济社会信息捕捉能力和敏感适应能力;管理提示建议微短剧接近、了解、研究企业家群体,以他们的实际生活为素材,并进行价值提炼和审美升华,有助于矫枉微短剧的野蛮成长。这种有提示有建议的规范治理,是必须也是及时的。
更好发挥管理提示对于规范微短剧的积极作用,首先拿捏好政策规范内容的合理边界,又要拿捏好政策与市场互动方式方法的可信和可行边界,同时还需引入执行边际成本概念,使政策能真正触痛经济社会的感知反馈效应。
有违公序良俗的微短剧,带有非常明显的误导性,不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生态,尤其是对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中的青少年,其危害性非常突出。这类微短剧也增加了社会治理的成本。
因此,对有违公序良俗的微短剧的整治,既要求相关企业在内容表达和行为规范上,树立正确的文明标尺,严格禁止炫富、炫权和拜金等内容的制作和传播,也要求内容制造商和平台将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限期删除,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建立内部自查机制,把好文明的入口。
当然,有效规范微短剧市场,在强化政府他律的同时,也需要为市场自律自治提供相应的空间,使监管与市场自律自治相得益彰。这需要相关部门辨析不同人群的甄别能力,使政策与经济社会形成认知共识和行动自觉,这样政策才能以低执行成本发挥事半功倍的成效。
如具有完全民事和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行为只要不涉及违法违规事实,应将善恶鉴赏能力交给个体,警惕政策泛道德化乃至道德说教,强化政策的公共治理要义。
对人生观、价值观尚待形成的未成年人,监管部门应强化治理,营造一个公序良法的环境。监管部门应要求微短剧制作商、传播平台等制定严格的未成年人认证体系和准入机制等,通过为相关企业划定负面管理清单进行规范治理。一旦发现有向未成年人推送有违公序良俗的微短剧,相关企业无法自证清白就需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当然,当前可在微短剧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和辩方举证制度,强化行政他律和市场自律的耦合效应。
政策是现代治理的重要载体,政策的有效性并非单纯缘于政策的向善本色,更体现在政策与市场趋势互动的交融效应,向善的政策能有效落地根本上是政策与经济社会产生共识,导致治理在经济社会产生的边际收益高于其支付的边际成本。
海岳尚可倾,口诺终不移。政策激活的是经济社会中的那股相信的力量,唯有相信才能心悦诚服,激发经济社会向上向善的行为共识和行事自洽逻辑。而激活经济社会的善恶之念,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才不会有腾挪的市场空间。斧正权力的行权边界,拓宽权利的可行空间,企业才能少许多灰度空间,权利与权力才能奏响合作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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