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日讯 中信博(688408.SH)昨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信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博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12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产业园项目、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信博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中信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074.5844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35,819,480股,蔡浩直接持有中信博50,893,67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7.47%,为公司控股股东。其配偶杨雪艳通过控制中信博的股东融博投资和万博投资,间接控制中信博11,779,050股股份,占比8.67%,蔡浩及杨雪艳二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中信博股份比例达46.1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上限4,074.5844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浩及杨雪艳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5.50%,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信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尹泽文、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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