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乌克兰退役电竞选手Zeus(中文名宙斯)针对2024年12月上海CS赛事期间与中国女大学生李欣莳(大连工业大学学生)亲密视频泄露事件,首次公开发布道歉声明。Zeus:“我们的脸清晰可见”“但视频中没有任何露骨的或不尊重的内容”“我没有结婚 也没有恋爱关系”“如果我能以任何方式帮助那个受影响的女孩 我会很乐意这么做”。

来源:津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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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发布“关于拟给予李某某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公告”,疑因该女生与乌克兰已退役电竞选手Zeus发生关系。据“中安在线”报道,2024年12月, CS2赛事上海Major期间,CS赛场的乌克兰选手Zeus在自己的粉丝群里发布与一名中国女孩李某某发生关系的视频,此事一度在互联网上发酵。

7月14日,Zeus在社交平台发文回应,他表示,自己没想过伤害任何人,并把矛头指向女生刻意隐瞒有男朋友的事实;同时他辟谣了网传结婚传闻,希望能尽快结束此事,喊话网友停止仇恨言论。

Zeus社媒截图

7月8日,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发布《关于拟给予李某某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公告》。公告称,因李某某于2024年12月16日实施不当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学校拟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对其作出开除学籍处分。

风波中的二人

公告显示,学校已于2025年4月15日至24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向李某某送达《学生违纪拟处分告知书》。为充分保障各方权利,现改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李某某若对拟处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9月7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陈述、申辩。

值得注意的是,官网发布的处分通知中,公开了李某某同学的姓名。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规定,“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据媒体报道,2024年12月,完美世界CS2上海特级锦标赛期间,乌克兰选手Zeus(原名Daniil Teslenko)在粉丝群发布其与一名中国女子的亲密视频,引发舆论关注。赛事主办方此前宣布,Zeus将参加总决赛前的表演赛。

电竞百科网站Liquipedia显示,Zeus现年37岁,曾是《反恐精英》职业选手,2019年退役,2024年以战队教练身份复出。

关于网传“Zeus已婚并已育”的说法,经封面新闻记者查询,他本人及官方资料均未公开婚姻细节。仅有一家英国电竞媒体于2011年提及,“因Zeus的女儿出生,队伍赛前训练受影响并选择退赛”,具体信息尚待核实。

7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大连工业大学处分公告 图源官网

律师:开除学籍无法可依

7月13日,多名律师、法学教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大连工业大学对李某某同学作出处分的公告中存在法律援引条款有误;适用条款、情形不当等问题,处分缺乏合法依据。校方在公告中公开李某某姓名、媒体全文转载的行为涉嫌侵犯当事学生隐私权,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何智娟律师团队,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延指出,大连工业大学的公告中,存在援引法律条款错误。

公告中提及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后称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的是适用于学生“退学”的法定情形,如学业未完成、疾病伤残、长期旷课等,属非违纪原因。

与之相对,真正适用于“开除学籍”的应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后称第五十二条),该条规定了八类应予以开除学籍的情形,包括严重违法、严重作弊、严重扰乱秩序等。将第三十条用于开除学籍处分,属于援引法律条款错误。

何延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退学”与“开除学籍”在性质和后果上有本质区别。退学通常是因非违纪原因,由学校作出的行政决定。而“开除学籍”具有强烈的惩罚性质,会在学籍档案和学信网上留下永久记录,严重影响学生日后升学、就业及出国等发展。简言之,退学是学业终止,开除学籍是带有污名的惩罚性开除。

北京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琳认为,本次事件属于大学生在校外与他人发生非婚性行为,虽然一些高校的校规对此有禁止性规定,但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并没有法律依据。

金琳指出,无论是“退学”还是“开除学籍”均难以适用本次事件中的情形。

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中,前五项均是以学生不能合格完成在校学习为前提的。第六项“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是明显的兜底条款,根据同类解释的原则,兜底条款也应该是限定在学业范畴之内,而不是个人道德层面,不适用本次事件。

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违反宪法、刑事犯罪、受到情节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等八种可以予以开除学籍的严重情形。本次事件中,大学生李某的行为也并不属于上述8种情形。

一名高校法学副教授、刑法学博士陈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有说法认为“开除学籍”这一结果,可以适用第五十二条第六项“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他对此并不认同。“首先,发生性行为的对象和场所并不在学校,这一行为本身没有扰乱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如果有影响,是外籍人士对视频进行传播后造成的,不能归责于这个女生。”因此,第五十二条也不能适用。

何延补充道,李某某的行为主要涉及个人私德范畴,既未扰乱校园秩序,亦未侵害他人权益,不具备严重危害校园管理秩序的客观后果,显然不符合适用开除学籍处分所要求的法律标准。因此,大连工业大学作出该处分决定,实质上缺乏合法依据,李某某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维权。

大连工业大学校规 图源网络

学校实名发布处分公告

涉嫌侵犯隐私权

金琳认为,抛开该校给予的开除学籍处分是否合法不谈,单论在公告中将学生名字予以公布,使得社会大众结合此前互联网信息能够精准定位的情况,也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第2款,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学生即使违反校规校纪,也不能将其恋爱、性行为等私密信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

陈教授指出,学校行使的是经过上位法授权行政权力,可以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更具体的规范。但要注意,校规需符合教育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同时平衡私权边界的问题,考虑适度、比例原则。陈教授认为,学校的公开处分方式显然侵犯了李某某的隐私权,其处分结果也可能侵犯其受教育权。

何延强调,本案中,李某某的处分决定涉及其私人生活、道德判断,具有高度隐私性。学校未经其同意,将处分公告公开于学校官网,并未脱敏处理其姓名、处分理由,导致多家媒体转载、报道,使其个人信息广泛传播,形成网络舆论风暴,造成严重人格污名与精神伤害。

该行为明显不属于“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例外情形,公告没有必要性,亦未取得权利人同意,学校的行为已违反《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十条及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李某某完全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学校和实名转载媒体的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 金琳补充,这起事件里,视频的拍摄和发布本身已经造成大学生李某的权利被严重侵害,更不是被害人李某与他人的非婚性行为当然的结果。所谓“有损国格、校誉”后果,并非涉事学生的行为所致,而是拍摄和散布不雅视频的行为人。学校有保护在校生的义务,当自己学生的权利受到社会不良行为人侵害的时候,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保护。而不是将不应归属于学生的责任强加于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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