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山东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19条”备受关注。除在需求端发力,更有11条措施集中在供应端,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大“白名单”项目推送及贷款投放力度,切实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11条供应端支持政策包括: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期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扩大房地产“白名单”机制覆盖范围、加大问题项目修复推送“白名单”力度、提高“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支持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三大工程”政策推进力度、提高其他房地产金融政策支持效能、用好降准释放资金支持有效融资需求、用足交易所债券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

“19条”中,第五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一级巡视员董龙训则透露,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将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的基础上,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盘活存量用地,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必要时人民银行可提供再贷款支持。待正式文件出台后,山东分行将组织银行抓好贯彻落实。

第七条和第十条分别提出“扩大房地产‘白名单’机制覆盖范围”“提高‘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具体来说,将“白名单”机制逐步作为合规房地产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推动更多房地产项目进入“白名单”,实现“应进尽进”,健全完善“白名单”统计制度。指导银行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缩短审批和放款时限。

对此,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副局长高旺东介绍,为进一步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确保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进尽进”,将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绿色通道,及时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白名单”中的保交房攻坚战项目,指导相关银行机构主动做好与房地产企业、城市协调机制的对接沟通,逐项目打开分析,掌握真实融资情况,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此外,山东监管局还将完善落实银行机构尽职免责制度,指导银行机构结合本行实际,明确对于房地产企业出现阶段性风险但项目符合贷款标准的,开展业务的分支机构和人员可根据尽职免责制度予以免责,在绩效考核中应将相关因素予以合理剔除。

“19条”中的第十一条提出,“支持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用于补充被抽调挪用的预售资金。额度可以超过收购交易价款的60%,期限最长可为7年。对此,高旺东说,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山东监管局支持银行对地方国企提供并购贷款,用于补充被抽调挪用的预售资金。

记者:罗晓飞 校对:杨荷放 编辑:曹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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