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辛先生在上海

买了一套3000万的房产

卖家在收到1800万元首付款后

就不再履行合同

还把1800万元全部卷走

不仅如此

对抗法院执行“清房”长达一年半

甚至采用一些“低幼”的手段

报复执行

三年前,辛先生在杨浦区新江湾城,购买了一套3000万的房产,没想到在支付完1800万首付款后,上家马某娜就不再履行合同。

法院判决合同解除,马某娜还钱,可这时才发现,1800万元已经被马某娜以现金提取的方式全部从银行取走,去向不明。

执行期间,杨浦区人民法院曾启动了两轮房屋拍卖,都流拍了,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

图为涉案房屋

为此,2024年6月6日,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戴斌一行人来到了房屋所在地,对房屋进行查封、换锁,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变更产权,交付房屋。

需要进行强制清场的,就是这套三百多平米的复式住宅,有独立的院子和游泳池,地上两层,附送地下室两层。

然而

进入房屋 越往下走

越让人感觉烟雾缭绕气味刺鼻

到了地下室

一个“身影”出现在了大家的眼前!

走进查看

大家才发现是虚惊一场

原来是一身挂在衣架上的衣物

这套房产是三百多平米的复式住宅

室外泳池边上,一堆堆被烧的纸还在冒烟,可见,烧纸的人没离开多久。此外,地面上还有一摊摊翻倒出来的猫屎猫砂。小区工作人员也表示,马某娜刚刚来过。

室外泳池边上有被烧的纸还在冒烟

虽然马某娜一直对抗执行,但法官认为,现场该搬的东西基本都搬走了,执行可以说是有了实质性的推进。此时,距离本案进入执行环节起算,已经一年半过去了。

经过锁匠近两个小时的更换,房屋与室外相连的七个门的锁都做了更换,执行法官依法对这套房子进行了查封。

第二天,马某娜终于出现,将房屋内所有物品都搬走了,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800万的执行案件,终于可以画上句号。

法官表示,被执行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考虑到她一个人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自觉把房屋交给法院,从人文出发,不对她进行司法拘留。

延伸阅读

最近,市民戎女士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今年11月份,她在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缴纳个人名下房产税时,准备把名下无房的母亲添加进去,作为同住人这样可以减免相关的房产税,却没想到在交易中心查询后发现母亲名下竟然有一套房,这让老人和她都感到非常惊讶。

图为房屋查询结果证明

根据产调地址显示,这套房屋在10年前就已动迁了,如今,此地早已物是人非,但为什么老房子的信息还躺在老人名下呢?

图为此前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戎女士表示,今年11月她准备办理同住人更正手续,然而到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查询后才发现,母亲名下有房。根据戎女士的回忆,这套房屋确实曾在父母名下,但早已被征收。

投诉人 戎女士:工作人员跟我说,妈妈有一套浦东新区上南四村的房子,但是这套房子已经在2014年的时候就动迁掉了,他帮我问了一下,要做一个灭失的手续。

为此,戎女士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表示,如今再要申请灭失,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和动迁协议,前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截图

这让戎女士一筹莫展,因为当初征收时,房产证和征收协议原件早已交给了征收单位,并由他们来办理房屋灭失手续。

投诉人 戎女士:动迁第一件事就是收房产证。我手上关于这套老房子的任何东西,只有户口本还在。我说老年人这些东西十几年前都已经没有了,动迁组都已经交掉了。

相关部门 工作人员:那你找动迁组。

投诉人 戎女士:我根本就找不到动迁组,因为十几年前该走的,该拆的都没了,我也没办法,他也不告诉我后续怎么办,我再次投诉到12345,浦东规资局电话也不回复了,直接说这件事情已办完。

从戎女士留存的征收协议照片可以看到,协议上的拆迁实施单位为:上海浦东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协议上的拆迁实施单位为:上海浦东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但如今该公司已不存在,缺失的材料该去哪里找呢?

于是,记者找到了现在的上海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询问。

图为上海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访电话:我在帮你联系原来的经办人,有他的联系方式以后,最好你们自己到他那边,我会和他说的,让他把原来产证还给你,你到交易中心自己去办理灭失好吗?

记者:原来产证会不会那么长时间已经不在了?

上海市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访电话:所以要问呀?我要帮你寻到原动迁公司的工作人员。

记者:原来是第四征收事务所公司。

上海市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访电话:第四征收事务所公司是我们公司,因为我们浦东是2017年体制改革的,原先事务所是作为管理单位,原先所有的征收项目都是原动迁公司做的。现在动迁公司没有了,现在我要想办法找到原先项目工作人员,最好问他产证还在吗?

因为体制改革,原先的动迁公司早已经不在了,改成了现在的"上海市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系浦东开发集团旗下,属于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很可能是当时产证交给动迁组之后,经办人忘记去办理灭失手续了,所以这套房子的信息才会一直留在老人名下。

图为经办人签名

记者再次联系了上海市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的事情并非个例,他们已为戎女士咨询了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孙先生 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信访办:找不到房产证,有动迁协议书的话就可以办了。

记者:如果协议书只剩手机照片了,怎么办?

孙先生 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信访办:两条路,一条路是拿手机留存的协议书去办理。如果不行的话,当时事务所应该是有协议书原件的,再到原先征收事务所办理,存档的协议书应该是可以调取的。

记者:原先的事务所不是没有了吗?这样的情况多不多?

孙先生 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信访办:浦东交易中心是有留存的,所以肯定可以办理的。之前很多居民处理过这个事情,因为2014年的项目,我记得13号线涉及动迁200多户。如果老母亲不方便的话,房产证找不到的话,我们可以陪同原房产权利人或相关的亲属一起办理,这个都可以的。

对此,有律师表示,相关的征收单位应该协助市民完成未尽事宜,不然会给后续留下更多问题。

赵山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打个比方,比如群众不了解(以为)房产已经去除登记了,他再买房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贷款二手房过户手续,都会进入限购状态。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登记或者办理贷款,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应当全部由相关的征收单位来承担。

记者刚刚得到消息:在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求助人戎女士带着手上已有的证件材料,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成功调取了老房子的相关存档,并已经完成了房屋灭失手续的办理。

征收单位的负责人也表示,像戎女士家这样的问题,不在少数。老房动迁后,很多原始的纸质材料,都难以找回。但是在信息互通、数据互联的当下,对于办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材料,在具体要求上是否也能化繁为简,“与时俱进”呢?

坊友们,你们怎么看呢?你们遇到过这种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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