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月20日电 1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徐加金执行了死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临刑前,徐加金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024年12月1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加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徐加金服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徐加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法核准徐加金死刑。(完)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