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16岁男孩订婚给同龄女孩38万元彩礼,退婚法院协调女方退34万,因未按期到账男方公开投诉”一事,引发关注。

据悉,8月22日开始,一女子陆续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她自称系山东梁山人,为其子娶妻,给女方38万元彩礼,并按对方要求购买了四金、苹果手机、改口费等,先后共花费44万元。后双方退婚,法院《民事调解书》显示,女方当庭返还2万元,后约定分3期向男方退还32万元彩礼。

男方家属称,因女方未如约返还彩礼,男方母亲(公开投诉的女子)和多人前往女方经营的火锅店,在店门前大喊“还我彩礼钱”,引热议。

男方多人前往女方经营的火锅店门前讨还彩礼

警方立案告知书

8月30日,男方家属称,女方通过警方,向男方退回了31万元彩礼,加上此前退还的2万元,共退还33万元。

8月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男方家属和知情人士处获悉,因男方母亲公开讨要彩礼,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根据视频号“xx火锅店”账号显示,女方公开发布了警方案件办理的结果,“梁公(凤)行罚决字「2024」12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男方母亲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警方的案由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女方公开发布了警方案件办理的结果

对此,男方家属说,8月29日,男方母亲就被拘留了,他们计划向梁山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延伸阅读:

男方家属在讨要彩礼钱引发围观

近日,山东济宁市梁山县一女子收38万彩礼后退婚不退钱,遭男方家庭多次声讨引发全城关注。

据男方母亲通过社交平台反映,2023年4月份,她的儿子与同县城一女子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并向女方支付了38万元的彩礼,后双方解除婚约,经法院调解后女方家庭未在第一时间退还彩礼钱。

为了要回彩礼钱,最近几天男方家庭多次在女方家庭经营的火锅店门口讨要。

8月29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从当地一名知情人士那里了解到,引发网络关注后,8月28日,当地派出所等多部门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29日,梁山县法院又再次约见男方家属。最终,女方向警方退回31万元,加上之前法院调解退的2万,一共退回了33万元。

法院调解应返还34万,被告还2万后未再续还

8月22日,男方母亲通过社交平台反映女方“退婚不退彩礼”的行为,该母亲称,彩礼加上四金和苹果手机、改口费、购买新衣服等一共花费了44万,到商量结婚的时候,女方又要全款车和全款房,因为自己是农村家庭负担不起,无奈婚事告吹,后来走到了法院起诉这一步。

法院调解书

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梁山县人民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原告(男方)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显示:原告和被告(女方)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于2023年4月28日订婚,订婚当天给付被告彩礼380000元(押回8800元)、改口费10000元,四金(手镯、耳钉、戒指、项链)、苹果手机(14pro)一部,订婚后,被告拒绝与原告进行交往,导致双方的婚约关系解除,但被告拒绝返还彩礼……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2024年7月18日返还原告彩礼款2万元,8月18日前返还彩礼款10万元,9月18日前返还彩礼款10万元,10月18日前返还彩礼款12万元。如被告不按时履行上述协议,原告有权按照彩礼数总额38万元申请强制执行。

知情人讲述,因为到了约定的返还彩礼日,女方仍拒不返还剩余彩礼,男方家属遂在女方家庭经营的火锅店门口进行声讨,已经持续了数天,经网络曝光后引起关注。

知情人士表示,在梁山当地,一般结婚的彩礼是18万-20万,38万彩礼对于这么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确实负担不起。

多段当地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男方家属举牌讨要彩礼钱的行为引发围观,现场有警察在维持秩序。有网友视频配文写道“路过的人都看不下去了”。

法院调解书

官方回应:事情已得到解决

8月29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梁山县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听说了这个事情,但不了解具体情况,建议记者联系其他部门,随后给记者提供了审管办的电话,但记者多次拨打始终无人接听。

8月29日下午,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位主任告诉《看见》记者,事情已经解决了,具体不是他在负责,可以咨询宣传部,当记者表示宣传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时,该主任表示,他了解情况后会让宣传部给记者回电,但截至记者发稿,未接到回电。

知情人士告诉《看见》记者,8月28日,当地派出所等多部门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29日,梁山县法院又再次约见男方家属。最终,女方向警方退回31万元。

“昨晚(8月28日)在派出所谈到今天凌晨4点,男方妈妈在回来的路上,派出所打电话说钱到了,打了31万。”该知情人士说,不过按照之前法院调解的34万,仍差1万,至于这一万元还坚持要不要,男方妈妈还没考虑好。

为什么不申请强制执行?该知情人告诉记者,因为女方爸爸把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了。不过该说法未能得到证实,8月29日上午,《看见》记者多次拨打女方家庭经营的火锅店门头上所留的两部手机号码,但均被挂断。

双方均未成年,律师:定亲不具有法律意义

记者从调解书上看到,男女方均出生于2007年,今年才17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8月29日,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法院调解后,超过期限女方仍拒不退还,男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女方仍未偿还,则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行为将会受限。

该事件中男女双方不仅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也未满十八周岁,一般不能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双方定亲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若已满十八周岁但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定亲,但给付彩礼的行为应当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双方未结婚或未实际共同生活,婚约解除,则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付建认为,定亲并非法律上的婚姻程序,而是一种民间习俗,从法律角度来看,定亲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男女双方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前,即使定亲也不能视为合法的婚姻关系。

记者发现,梁山县当地政府曾发文开展“四大攻坚行动”,其中就包括“移风易俗高额彩礼治理工作”。

根据梁山县民政局2024年7月1日给人大代表提出的“治理移风易俗高额彩礼”的建议的回复显示,2020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梁办发〔2020〕10号),开展了“四大攻坚行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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