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日电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博信或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4人因信披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上交所网站2日公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ST博信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300万元到-4500 万元,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2300万元到-9500万元。公告同时披露,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4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2023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预计为4037.57万元到6837.57万元,公司不存在净资产接近为负的风险。

  2024年4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计资产减值损失将超过原预估金额,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0500万元,2023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20500万元到-16500万元,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2379.1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600.89万元、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1041.60万元。因公司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公司未按规定在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2023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况,在相关工作函回复中披露净资产为正值,相关披露不准确,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且公司实际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均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4月1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第2.1.5条、第5.1.1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王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新勇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冯晓钢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建凯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伟、时任总经理李新勇、时任财务总监冯晓钢、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建凯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于1997年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装备综合服务业务、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以及商品贸易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风电安装设备、城市基建设备、自有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其他品牌智能终端和硬件产品的代理、建筑工程物资贸易业务。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收2175.97万元,同比下降66.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86.24万元。

  二级市场上,*ST博信2日涨停收盘报1.75元,涨幅4.79%。(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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