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剑玫瑰》最新的剧情中,打拐小分队解救了一名被拐卖的少女——何晓莹。

和我们印象中的花季少女不同,何晓莹在不该承受的年纪,却背负了太多不属于她的重量。母亲长年在外,家庭生活贫困,何晓莹连学费都交不起。

在别人快乐成长、纵享美好时光的年纪,何晓莹只能白天上学、晚上打工,用微薄的收入维持着父女两人的生计。

何晓莹的爸爸何大山,是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人。他既是酒鬼、又是赌鬼、更是色鬼,日常烂醉如泥、习惯躺平摆烂。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是何晓莹的不幸。雪上加霜的是,爸爸何大山为了能够有酒喝、有钱耍,用一纸协议和3万元的价格,把女儿卖给了人贩子青皮。

在何晓莹被卖之前,禽兽父亲何大山甚至还性侵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何晓莹的噩梦经历,让人听了都会心疼不已。正是有了这段不堪的过往,在何晓莹被警方解救后,她断断续续、反反复复地说着一句话,“我不回家!”

消失的妈、酗酒的爸,破碎的家、无助的她——这就是何晓莹面临的残酷现实,也是摆在警方面前的终极难题。

我亲手卖了亲生女儿——在何大山这样的兽父面前,被拐的何晓莹自然不愿意回到家里。

更加可怕的是,何晓莹的故事并不是个案。一个反直觉的常识是,在拐卖儿童的案件中,被陌生人盗窃、抢劫、诱拐的案件并不是主流,大多数被拐卖的儿童都是被亲生父母贩卖、遗弃的。

这不是我张口就来的口嗨,而是现实世界里真实发生的故事。以福建省为例,据统计,2009年至2014年间,在已侦破的案件中,拐卖别人的孩子只占总数的27.1%,“亲生亲卖”占到了总数的72.4%,此外盗窃、抢劫、抢夺后再将儿童出卖的情况则占1%。

亲生父母贩卖儿女,这样的事情不只发生在福建一省,而是大江南北、华夏九州重复上演的故事。

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就曾指出,大部分被拐儿童是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然后才被不法分子收买、转卖。

父母本该是孩子的防火墙,是成长的护城河,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总有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将子女当成自己的附属品,把孩子视作明码标价的商品进行贩卖。

在山西沁县,李某先后两次卖掉三个亲生孩子,其中包括一对双胞胎女儿,一共获利7万元,最终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在福建福州,诈骗犯黄某先后两次卖掉自己的儿子,获利8.3万元,最终黄某以诈骗罪、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

李某、黄某十月怀胎,最终却把孩子贩卖,在这样骇人听闻的新闻面前,我们不禁会问——虎毒不食子,为什么有的父母会亲手卖掉自己的孩子呢?

出卖孩子的父母,仿佛总有说不完的苦衷——他们之中有人甩锅原生家庭,有人天生重男轻女,有人表示无力抚养,有人沉溺赌博打赏。乍一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但是无论他们的理由多么充分,都不能掩盖藏在骨子里的自私和狠毒。

与那些被诱拐、有盗抢的孩子不同,被亲生父母贩卖的孩子,打拐解救中往往会面对着更加残酷的现实。这些被亲生父母亲手卖出的孩子,往往都是在1岁以下就被卖掉,这些可怜的孩子们没有记忆、不会求救,而贩卖孩子的兽父、毒母们自然也不会主动报案。

因此,在亲生亲卖的案件中,警方侦破和解救的儿童不过是冰山一角,更多被父母出卖的孩子们,一辈子或许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家在哪里。

和被陌生人拐卖的孩子不同,被亲生父母贩卖的孩子,回家之路往往更加崎岖,充满着未知和不确定性。

就像《利剑玫瑰》中演绎的那样,何晓莹为什么不愿意回到家里?因为,对于她而言,家不是一个温馨的港湾,而是一处可怕的魔窟。一旦警方将她送回家中,她所有经历过的苦痛和噩梦,都会如潮水一样再度涌来。

这是所有亲生亲卖案件无可避免的尴尬。在这些被亲生父母贩卖的儿童解救后,如果送回家中、送到父母的身旁,那么他们的命运可想而知。

毕竟,这些没有良心的父母,以前能把儿女们卖出去;如今,自然也不会对这些苦命的孩子们有丝毫的感情和怜悯。等待何晓莹们的,无非就是再次被贩卖、被虐待、被视为父母的累赘、被当作泄愤的工具。

那些不负责任、生儿不养的父母们,在谈及自己贩卖、遗弃孩子时,总是张口就是自己养不起,闭口就是为孩子好,他们从来不会认为错在自己。

曾有人无数次地提议,人贩子一律枪毙。

对于这样的建议,乍一看合情合理,但是仔细一想,在亲生父母成为贩卖婴幼儿的主体之后,假如人贩子都判死刑、一律枪毙,那么被解救的孩子们就会立马变成孤儿。

对于拐卖儿童案件,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在寻亲男孩刘学州短暂而又被嫌弃的一生中,他曾遭到过二次遗弃,最终绝望之下、一死了之。

子女,从来都不是亲生父母的附属品,更不该成为婚姻失败的陪葬品。

有些人,不配做父母;有些父母,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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