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50万元。

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租赁项目损失;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融资租赁款被挪用;租赁物非承租人固定资产;租赁物承租人无权处分。

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西银行发起设立和控股,由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银行背景的大型金融租赁公司。2015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20.2亿元人民币,持有江西省首张金融租赁牌照,是一家银行控股、股份多元化的金融租赁公司。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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