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德才股份(605287.SH)6月28日晚间披露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司当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对于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德才股份表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工作。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后,经公司综合考虑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德才股份表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6月29日,德才股份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85,000.00万元),其中63,000.00万元用于建筑工程项目,2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日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2023年,德才股份实现营业收入61.03亿元,同比增长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亿元,同比下降2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46亿元,同比下降14.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0亿元,同比增长41.39%。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元(含税)。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4亿元,同比下降26.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9.85万元,同比下降2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580.68万元,同比下降23.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7.56万元,上年同期为-6415.52万元。
2021年7月6日,德才股份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500万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31.56元/股。上市第3个交易日,即2021年7月8日,德才股份创下股价高点55.00元,此后股价一路震荡下跌。
德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8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1亿元。德才股份2021年6月23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11亿元,分别用于建筑工业化装饰部品部件生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德才股份IPO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建、成鑫。德才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7798.00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57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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