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实习生 王蔓蕾)7月17日晚间,迎丰股份(605055)披露公告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宇控股”)和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对外转让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具体来看,迎丰股份控股股东浙宇控股拟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4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3%;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拟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3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拟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1%。

据了解,截至公告披露日,迎丰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2.9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9%。其中控股股东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约2.1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1%;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公司股份1753.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有公司股份约2061.4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9%;实际控制人傅双利的一致行动人绍兴迎丰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约3789.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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