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杜特尔特被捕,已经过去三个月时间了。这种牢狱之灾,对于一个80岁高龄的老人来说,实在难以长时间承受。近日,老杜律师就以人道考虑为由,向海牙方面请愿,希望能暂时释放杜特尔特。
老杜方面的这一提议,其实在海牙算不上是特例。
根据《罗马规约》,ICC是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嫌疑人”批准临时释放的,尤其是当这个人存在人道主义风险如健康恶化时。杜特尔特的律师团队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援引了其80岁高龄、糖尿病与心脏病恶化等健康问题,以及不再拥有政治影响力、无潜逃风险的理由,完全符合ICC对临时释放的常规考量标准。
(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
在杜特尔特之前,国际刑事法院也曾批准过多名非洲领导人临时释放。比如说肯尼亚副总统威廉・鲁托。他在2007年选举暴力事件被ICC起诉期间,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发生恐怖袭击,ICC特意批准其临时释放回国处理危机。
虽然情况不一样,但是这一案件也证明,在特殊情况下该机构确实会基于程序必要性来批准临时释放,和杜特尔特案的“健康与人道主义”逻辑形成了互补。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杜特尔特儿子也随即为父亲安排了起来,称现在许多国家都愿意接待其父亲。但是具体会选择哪个国家,其家族尚未公布。
其实对老杜来讲,在当前状况下能真正为他提供保护的国家,其实没有几个,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绝对是其中之一。
首先中方非缔约国的身份,就为其提供了天然屏障。
中国从未加入《罗马规约》,就意味着海牙法院的判决和指令,对中国都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国际法原则,非缔约国是没有义务配合调查或执行其逮捕令的。三个月前海牙法院没敢在中国香港动手逮捕老杜,就是基于这一规定。所以这种法律地位,将能在日后为杜特尔特提供更大的庇护空间。
其次,中方在主权原则上立场非常坚定。
中方的一贯主张是国家主权优先于国际司法干预,并多次反对该法院以所谓“普遍管辖权”干涉他国内政。杜特尔特被捕后,中国外交部罕见以强硬措辞批评国际刑事法院的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强调其行动损害了菲律宾的司法独立。这种立场也为中方反对国际刑事法院对杜特尔特的管辖权提供了国际法理依据,间接为庇护行为提供合法性背书。
(海牙法院)
最后杜特尔特执政时期执政的外交政策,也为其能在中国生存创造了空间。
杜特尔特执政期间,大力推动菲律宾外交政策转向中国,搁置南海争议、签署《中菲经贸合作六年发展规划》,并接受中国超240亿美元投资用于基建、能源等领域。他曾公开称中国为“善良的捐助者”,这种务实合作,也使中菲关系进入了蜜月期。再加上杜特尔特家族与中国的经济联系,以及其女儿莎拉与中方的互动,都构成了其寻求庇护的潜在政治资本。
但是对于老杜来说,事情也并没有那么简单,海牙一边对于其想去哪儿似乎非常清楚,他们不仅特意提出一些条件,将中国排除在了选项之外,更试图通过制度化软禁彻底消解其政治影响力。
在海牙方面公开的“紧急请愿书”中,其表示对批准临时释放的提议不予反对,但也强调杜特尔特方面需要满足附件中列出的一系列条件,而这些条件非常苛刻。
首先就是接收老杜的国家,必须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这样才能遵守该法院的条例,之后也要担保老杜会依照法院程序出席听证会,这一规定本质上就是对中国的“定向排除”。
其次,在对杜特尔特的监管上,海牙的要求不仅仅是物理隔离,还要求其政治失声。
海牙法院律师透露,该法院还要求杜特尔特“不得使用任何移动通讯设备、互联网及社交媒体”。这种断联不仅切断了其与菲律宾国内的政治互动,更使其无法通过舆论发声。对比 2021 年肯尼亚律师吉切鲁临时释放时仅被要求“定期汇报行踪”,杜特尔特面临的通讯限制已达到了司法软禁的级别。
同时法院还要求其只能和经认证的直系亲属见面。这一措施则直接瓦解了杜特尔特通过家族网络维系政治影响力的可能,未来其女儿莎拉若要探视,还需接受全程监控,而幕僚团队更被彻底隔绝在外。
(老杜女儿莎拉)
甚至此前还有报道称,法院还要求杜特尔特远离政坛,不能发表政治言论。这一规定远超《罗马规约》第五十八条的常规要求,实际上是对其言论自由的剥夺。
面对这些条件,杜特尔特也将陷入两难,若接受条件前往成员国,不仅需忍受近乎监禁的生活,更可能在西方主导的舆论场中被进一步污名化,其家族在菲律宾的政治根基也将因 缺席遥控而松动;若拒绝条件继续羁押,不仅健康风险加剧,还可能被西方以所谓“拒不配合”为由加重指控,为马科斯政府的清算提供口实。
总的来说,在海牙如此苛刻的条件下,所谓临时释放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不过是用一套更隐蔽的控制体系,替代公开的羁押状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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