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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破坏军婚,并致军人配偶怀孕,王某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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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江西高院发布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
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其中一例
为“王某某破坏军婚案”
军婚不容破坏
违者严惩不贷
——王某某破坏军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现役军人黎某某(男)与程某某(女)登记结婚。王某某在明知程某某已经结婚且系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与程某某在租住地保持同居关系。2024年5月,程某某在王某某陪同下到医院检查发现怀孕,遂离开租住地,但二人仍在微信保持暧昧联系。程某某因担心被丈夫黎某某发现而选择终止妊娠。黎某某发现程某某与王某某的微信暧昧聊天记录后报案。后王某某被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办理情况
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程某某系现役军人配偶而仍与之同居并致其怀孕,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典型意义
本案系依法惩治破坏军婚犯罪的典型案例。现役军人为了保家卫国远离家庭,“舍小家,为大家”,职业的特殊性决定其婚姻家庭关系不同于普通家庭关系。对军人婚姻家庭的破坏,不仅严重伤害军人的感情,更有可能影响部队的安全稳定,故法律对军婚实行特殊保护,刑法明确将破坏军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案中,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其刑罚,维护了军人的情感利益,体现了对军人婚姻权益的特殊保护。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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