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

1、任守志,性别: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3,离岗时间:2020年1月;

2、王 亮,性别: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5,离岗时间:2018年10月;

3、尹世桥,性别:男、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14,离岗时间:2015年4月;

4、张玉华,性别:女、身份证号码:22062119******0567,离岗时间:2008年8月。

以上四名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内,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上述四名同志于2024年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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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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