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7月5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园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深圳新园路营业部”)存在柜台人员在未全面交付使用的营业场所办理业务,现场未悬挂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大部分人员在营业场所以外地点办公;未及时向深圳证监局报告影响营业部经营管理的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新园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深圳证监局指出,曹华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故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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