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据江西公安消息,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有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在民警执法时无理取闹,甚至对民警恶言相向、出手伤人阻碍民警执法,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赣州龙南市公安局破获一起袭警案,重拳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民辅警的合法权益。
7月18日10点46分,龙南镇派出所民辅警在龙南镇新都安置区附近处置纠纷时,遭到暴力抗法,有民辅警受伤。指挥中心迅速调动刑侦大队、特巡警大队警力赶到现场联合处置,将犯罪嫌疑人廖某濂、廖某胜、刘某娣等3人进行控制。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现查明,廖某濂、刘某娣夫妇及其儿子廖某胜因前期与廖某产生纠纷,要求廖某赔偿无果,遂7月18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廖某濂一家三口到龙南镇新都安置区找廖某,廖某不堪骚扰而报警,龙南镇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前往处置。
犯罪嫌疑人刘某娣、廖某胜、廖某濂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不听劝阻还出言不逊,行为激烈,处警民警立刻依法控制现场,多次劝其冷静,并进行警告。廖某胜、廖某濂情绪失控、变本加厉,不断上前挑衅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手拿水果刀、铁锤等工具对民警进行追打,致民辅警腿部、手部多处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濂、廖某胜、刘某娣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任何人不得以无理纠缠、言语侮辱甚至以暴力或威胁方法对抗、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如果对执行职务行为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切莫冲动,妨害公务或者阻碍执行职务,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江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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