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出赘家庭多为多子家庭,招赘家庭也存在有子招赘的情况。

对于出赘家庭,由于赘婿是从妻居,妻子与丈夫的兄弟间交往很少,主要是赘婿与兄弟间的联系。对于有子招赘家庭,或既有亲生子又招赘,或无亲生子但设有养子又招赘。赘婚夫妻无论与父母的亲生子女还是养子间都会产生联系。 家庭关系规范中除了对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规范,还有对兄弟关系的规范。在古代宗法制社会中,家庭关系的构建以男子为主导,因此多强调男子的兄弟关系。在赘婚家庭中,女方的兄妹姊弟关系也尤为重要,兄弟关系的伦理规范也适用于赘婚家庭中的兄弟姊妹。

儒家传统中的兄弟规范 兄弟关系是重要的家庭关系之一。在儒家传统伦理中,兄弟关系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上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家庭中,兄弟关系是与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并列的家庭关系,《仪礼·丧服》有“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将兄弟关系划分到与父子、夫妻同等重要的地位。 而在社会层面,《左传》有“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兄弟关系又被推举为与君臣、父子关系并列,是以宗法制为核心的传统社会中维系社会的重要基础关系之一。

兄弟之间最基础的相处规范是“兄友弟恭”或者说是“兄友弟悌”。《尔雅》曰:“善兄弟为友”,这里强调的是兄长要对弟妹友爱,弟妹要恭敬兄长,以平等互爱的方式相处。但在长幼秩序上,兄弟之间仍存在着尊卑等级关系,《白虎通》在论述三纲六纪时提出“谓之兄弟何?兄者,况也。况父法也。弟着悌也,心顺行笃也”。 兄长在兄弟关系中地位与父亲相近,所谓长兄如父,而弟则是处于顺从的地位。

宋代士人倡导的兄弟规范 宋代时,由于社会环境的转变,家族观念也较前代发生变化,门阀宗族制度衰落,敬宗收族的家族观念成为宋代的主流。敬宗收族强调的是血缘联系,因此兄弟关系成为当时人们所十分看重的家庭关系。 在家庭关系中,兄弟关系要高于夫妻关系,是仅次于父子的血缘关系。《袁氏世范》中提出“人之至亲,莫过于父子兄弟”,父子兄弟都属于血缘至亲,而夫妻则是姻亲。

宋代士大夫十分重视兄弟关系,在看待兄弟关系方面提出“兄弟一体”的观念。司马光认为兄弟是血脉至亲之人,血气是相同的,“夫兄弟至亲,一体而分,同气异息”。郑至道提出相同的观点,认为“兄弟者同受形于父母。一气所生。骨肉之至亲者也。” 司马光还提出兄弟如同手足之情,“兄弟,手足也,今有人断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教导兄弟之间要互相关爱。真德秀也认为兄弟之情如同手足,若没有了兄弟,如同缺失了四肢,兄弟是一体的,他说“兄弟之爱,同气连枝,古来取喻,名为手足。人无兄弟,如无四肢,痛痒相关,实同一体”。

对于兄弟之间的相处,宋代士大夫们倡导“兄爱而友,弟敬而顺”的状态。兄长应当对弟妹友爱,担起兄长的责任,尽力扶持弟妹。而受长幼之序的影响,宋人对于弟做出了更多的要求。 首先,弟妹应当敬重兄长,“弟之事兄,主于敬爱”;其次,弟妹在言行上不能与兄长辩驳,虽然兄长可以视弟妹为友对待,但弟妹不能视兄长为朋辈随意辩驳,“弟之于兄,犹卒伍之于将帅,胥吏之于官曹,奴婢之于雇主,不可相视如朋辈,事事欲论曲直”。 兄弟之间的关系彰显着个人的交际态度,兄弟之间良好相处是人际交往的基础,“若己之兄弟且不能爱,何况他人?己不爱人,人谁爱己?人皆莫之爱,而患难不至者,未之有也”。

兄弟之间的关系也影响着家族内部的关系,兄弟关系的不和会影响下一代,一方面父辈兄弟不和没有给子侄兄弟间相处提供一个好的榜样,子侄兄弟之间也会生有间隙;另一方面,父辈兄弟间关系不和,会影响到子侄对叔伯的态度,而子侄对叔伯无礼会发展成不孝的开端。 “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于兄弟则相视如仇雠。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

我于兄弟不和,则我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则不孝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因此只有兄弟之间和气友善相处,才能教导下一代,促进家庭的和睦。维护兄弟之间的和睦,作为兄长应当“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身为弟妹则需要“仰承于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如此互通情理,才能“处事之际,必相和协,无乖正之患”。

总的来说,兄弟相处就是要做到“长当扶幼,弟当敬兄,或值急难,尤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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