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德市润泽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被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该公司处0.1万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晓清,因其所在的宁德市润泽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由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为0.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税二稽罚(2024)5号。

宁德市润泽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相关法律,对该公司处0.1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