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杨萨】7月2日,深交所公告,因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农商行)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
7月3日,大河财立方记者致电马鞍山农商行询问终止上市一事,截至发稿电话未能接通。
两年多来,中小银行闯关IPO之路并不顺畅。继2022年1月初兰州银行登陆A股市场后,银行股IPO出现“空窗期”,连续两年多无一家银行上市。今年已有3家农商行主动撤回A股上市申请,目前仍在排队申请上市的银行仅剩7家(重庆三峡银行未完成注册制“平移”,未计入)。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近两年来,银行主动撤回IPO申请,主要与当前复杂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以及银行自身的经营情况有关。一方面,金融市场波动,投资者情绪偏低迷,银行板块估值低洼,可能会影响银行上市意愿;另一方面部分银行自身的经营出现波动,存在内部治理不够完善等问题,影响上市进程。
7年上市备战之旅暂时告终
7月2日,深交所公告,日前,马鞍山农商行和保荐人中信证券向深交所提交了《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等,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
公开资料显示,马鞍山农商行成立于2009年7月8日,是在整合原马鞍山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及所辖分支机构的基础上,经股份合作制改造而成立的一家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是安徽省首家跨区域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截至马鞍山农商行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据招股书披露,马鞍山农商行本次IPO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5亿股,实际发行的总规模将根据资本需求情况、马鞍山农商行与监管机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决定。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充实其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事实上,早在2017年,马鞍山农商行开始启动主板上市工作,并于次年首次向证监会递交IPO招股书,2019年9月该行进入预披露更新阶段。全面注册制落地后,该行于2023年3月3日在深交所递交招股书。2024年3月底,马鞍山农商行IPO中止;7月2日,深交所公告终止该行主板上市审核。这场历经7年的上市备战之旅暂时告终。
资产规模不增反降,
经营业绩呈现出波动
据了解,银行能否顺利上市与自身业绩情况、内控管理紧密相关。
从资产规模来看,马鞍山农商行的资产规模不增反降。截至2023年6月末,该行资产规模突破900亿元;截至2023年末,该行资产总额为893.3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该行资产规模降至875.67亿元。对比A股资产规模最小的江阴银行,该行最新公布的资产总额达1863.11亿元,马鞍山农商行的资产规模不足其一半。
马鞍山农商行近两年的经营业绩也呈现出波动性。2022年、2023年,马鞍山农商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39亿元、16.4亿元,同比下降5.69%。净利润也呈现出类似的趋势,2024年一季度,马鞍山农商行归母净利润为2.66亿元,同比下降12.38%。
该行上市过程中,其内控管理的问题曾备受关注。自2020年来,马鞍山农商行及其分支机构曾受到4次行政处罚,旗下子公司受到20次行政处罚,问题主要涉及监管数据报送不准确、超额度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等、跨区域发放贷款、虚增存贷款、违规发放关系人优惠贷款等。
银行股IPO持续遇冷,
目前还有7家银行排队
继2022年1月初兰州银行成功上市后,至今未有银行实现A股IPO。
2024年以来,除马鞍山农商行之外,已有2家主动撤回上市申请的中小银行。1月10日,安徽亳州药都农商行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6月26日,江苏海安农商行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据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多家中小银行主动撤回上市申请,比如盛京银行、徽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广州农商行等。一些银行撤回上市申请后尚未回归排队序列,还有部分银行则选择转战港股市场。
对于上述现象,周茂华分析,影响银行上市进程的因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银行内部治理等。比如,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波动导致部分银行盈利出现恶化;少数银行存在内部治理不够完善,股权质押、股东变更,或者监管罚单偏多等情况。但综合以往案例来看,宏观经济与市场波动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
大河财立方记者梳理,截至目前,有7家中小银行正在排队A股上市。其中,湖北银行、昆山农商行、湖州银行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南海银行、东莞银行、广州银行、顺德银行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除湖州银行处于“已问询”状态,其余均处于“已受理”状态。
对于有意愿上市的中小银行,周茂华建议应继续完善内部治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增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责编:史健 | 审校:张翼鹏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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