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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西16岁少女拒绝读书,棒杀养父,藏尸猪圈被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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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在广西的一个小镇,一名正值青春年华的16岁少女,因与养父的一次激烈冲突,做出了令人震惊的举动。她用木棍结束了养父的生命,并将尸体隐藏在猪圈中,企图掩盖罪行。最终,她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这起悲剧发生在2007年3月7日,李宝莲(化名)从广东返回广西的家中,发现家中只有女儿许莹(化名)一人,而丈夫许传铭(化名)却不见踪影。女儿告诉李宝莲,许传铭去了罗城与朋友相聚。李宝莲并未怀疑,因为丈夫退休后常去罗城与老同事聚会。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许传铭仍未归来,李宝莲开始感到不安。3月31日,她在清理猪圈时,意外发现了一具被包裹在麻袋中的尸体,经过警方确认,死者正是许传铭。法医鉴定显示,许传铭头部有多处击打伤,死亡时间约一个月。
警方通过调查得知,许莹与许传铭并无血缘关系,两人关系紧张。许莹进入青春期后,对养父的管教产生了强烈反感,两人经常发生争吵。春节前,许传铭就已失踪,但许莹对外称他去了罗城。
警方在广东找到了许莹,她起初表现得十分镇定,但最终在警方的审讯下,承认了自己的罪行。2007年2月9日,许莹因不想继续读书,与许传铭发生了激烈争吵。在一次冲突中,许莹用木棍击打许传铭头部,导致其死亡。之后,她将尸体藏匿,并编造谎言试图掩盖真相。
许莹被捕后,她多次辩称自己并非有意杀害许传铭,但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她8年有期徒刑。这起案件让人深思,养父的期望与少女的叛逆,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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