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3日电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永康农商行)被罚款14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截图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永康农商行、时任浙江永康农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程康浙、时任浙江永康农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童红茵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

  综上,6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决定,对浙江永康农商行罚款140万元,对程康浙警告,对童红茵警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永康农商行2010年10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9.1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银行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中新经纬APP)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