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7月5日发文披露了遂宁市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前霈的贪腐细节。

李前霈,男,1975年6月生,曾任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大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自认为仕途无望后,李前霈听信朋友“不要为私人老板做嫁衣”的劝说,开启疯狂“敛财模式”,不仅筛选可靠的战友、哥们等结成“利益同盟”,收受现金,还开设黑金卡搞期权式腐败,最终堕入犯罪深渊。

李前霈在忏悔书中提到:“第一次收钱发生在2012年初,一名浙江商人为感谢我帮他安排了业务送给了我3000元。这3000元不多,一想到他在我手里拿到的项目不多,他的态度也很‘诚恳’,我天真地认为他只是感谢我‘没为难他’而已,稍作推辞后就收下了。从此,只要做了我帮他安排的业务后,他都会送钱给我。”

2020年,李前霈学会了刷抖音。“在她们(主播)一声声‘大哥’中,我如同着魔一样,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不停地给她们刷礼物,去追求‘榜一’大哥的满足感。”事后,李前霈不敢相信自己刷了40多万元。

他在忏悔书中提到:“2020年3月,老战友来找我要工程做,并让我一起‘入个干股’,我这个‘铁脑壳’毫不犹豫就答应了,给了他一个200万元以内的农村道路项目。”

2012年至2023年,李前霈利用其担任遂宁市大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县司法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为郭某等人谋取利益,违法所得共计44.3万元。

2023年9月,李前霈接受遂宁市大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2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李前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4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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