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银行(02558.HK)发布公告,有关委任武灿明为非执行董事及委任王琦为执行董事的决议案已于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而武灿明及王琦各自的董事资格需经山西监管局核准。该行将分别与武灿明及王琦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山西监管局核准其董事资格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12月22日起3年)届满之日止,可由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书面通知而予以终止。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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