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人家》是年代剧,黄玲和庄超英之间的矛盾,很“中国化”,长子和长儿媳,都是长兄如父,长嫂如母,是不是有这句老话?但是做老大如果要把自己搭进去,真的好难啊,那是牺牲和奉献啊。

庄家三个孩子,老大读书好,读了中专,做了中学数学老师,娶了一个纺织女工做媳妇,都工作稳定,老二和老三都只读到初中毕业,赶上下乡,让女儿庄桦林去了贵州,反而让儿子庄赶美接了班进入工厂做了工人,这个决定其实是庄家父母重男轻女的选择。

返乡政策出来之后,庄桦林回不来,但是儿子鹏飞是可以回到苏州市的,桦林想让儿子回来,从生活环境上说,苏州是比贵州山区要好得多,这个决定没有问题,但伴随而来的还有更多问题,孩子回来住在哪里?

我觉得正常思路就是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但是他的外公外婆是跟小舅舅一起住,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子,小舅舅家里已经有了两个男孩,没有更多的房间给他,并且小舅舅一家是不欢迎他的,暑假都不收留他,所以解决方案只剩下一个,那就是让鹏飞住到大舅舅家里。

如果只是这样,也许我们还可以认为庄家老头和老太太没那么大的私心,但是他们提出的方案是什么呢?他们是说让小儿子的两个儿子、女儿的儿子,三个男孩一起住到庄超英家里,而庄筱婷去跟爷爷奶奶住,美其名曰,这是帮黄玲减轻负担,照顾唯一的孙女。

这简直是开玩笑,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庄筱婷白天要做家务,晚上要伺候爷爷奶奶端茶倒水弄痰盂,孩子根本休息不好,黄玲不忍心让自己的女儿去遭罪,并且图南已经要到毕业班,高考很重要,她希望孩子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三个弟弟住进来,很难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黄玲终于把丑话都说了出来,她不是不通情达理,而是她有自己的困难,她要保护自己的两个孩子,她是自私,但是无惧于承认自己的自私,丑话就是丑话,没什么不能说,终于也跟公婆把庄超英工资的问题说了出来。

曾经我也觉得婆婆不容易,省吃俭用供孩子读书上学,负债很多,所以需要大儿子的工资还债,甚至还想要黄玲的工资,黄玲不给,生了图南之后,要回来一半工资,后来又生了筱婷,要回来四分之三,也就是说这么多年,庄超英每个月还要给父母钱,是自己四分之一的工资。

而当年明明已经把债还完,还要拿大儿子的工资,要这些钱,是为了给小儿子结婚用,给小儿子办体面的婚礼,他们跟小儿子一家住在一起,用这些钱贴补小儿子,大家都过得不宽裕,为什么要让老大付出呢?

这就是偏心,父母偏心,子女之间是不会真的和睦的。

而庄图南根本不理解这些,也没有想过这些成年人的生活烦恼,反而一个劲儿说自己不会受到弟弟们的影响,他的意思就是让母亲同意让弟弟们住进来,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亲妹妹就不能在家里住了吗?

黄玲说的很直白,你们的爷爷奶奶,现在就是想让图南和筱婷也少吃一口,他们少吃一口,其他孩子就可以多吃,图南未来有可能就会跟庄超英一样,只能去奉献,习惯于奉献,被驯化去服从,认为少吃是应该的。

这可真是太好看了,好还原中国式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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