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消费者向媒体投诉称

自己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后

因晚上未回房间

被酒店收取了3000元的额外费用

会员住客质疑酒店:

在外一晚未入住被“罚款”,

酒店无此权力

刘君(化名)称,今年5月9日,他与家人在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时,被工作人员要求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在该酒店住宿期间不得违规转让会员礼遇。

该承诺书针对的是“希尔顿荣誉客会成员”,其中规定,如在本酒店住宿期间,发生了违规转让会员礼遇的情况,酒店将会收取500元/每晚的差价费用

承诺书称,该制度适用于全球所有的希尔顿集团旗下酒店。

刘君说,退房后,他接到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工作人员来电,对方在电话中表示,要对他的住店押金进行扣款操作。他询问扣款的依据是什么,工作人员表示,酒店通过监控查看到他并未在夜晚入住房间,根据承诺书内容要加收他500元/房/晚的额外费用

两间房间三天一共被多扣了3000元。刘君称,房间是自己本人入住,他并未转让任何会员权益,因为在倒时差,他晚上出门,白天在酒店休息。他认为,自己只是没有在夜间入住房间,但白天有回房间休息,在何时回房休息是自己的人身自由,酒店据此进行扣款不合理。

此外,刘君质疑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要求他入住前签订承诺书的合理性,“这份承诺书的内容为酒店单方面约束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监控客人是否夜间入住并根据承诺书的内容对其强制加收500元/房/晚的额外费用,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据媒体报道,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顾客签署的承诺书,工作人员调监控发现顾客夜不归宿,怀疑其转让会员价房间让补差价,这是保护其他会员权益而做的基础内部审核。”

希尔顿集团已退款处理

律师:

酒店禁止会员转让会员福利本无可厚非

但是方式方法要得当

5月27日,刘君向媒体反馈称,希尔顿集团目前已退回了他及其家人被多收的3000元人民币,并为他下次在马尔代夫希尔顿旗下酒店的行程赠送了一些额外礼遇,他提供的账户截图显示,目前这笔退款已到账。

律师赵良善认为,酒店禁止会员转让会员福利本无可厚非,但是方式方法要得当,通过完善会员使用机制,与会员协商签订平等合约。上述承诺书规定的差价费用人民币500/房/晚,需有明确依据,若是酒店单方制定,且不签就不能入住,则加重了住客的责任,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认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泄露他人个人信息。若为通缉犯罪嫌疑人或者查找走失人员、寻找丢失物品查看公共监控视频的,也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故而,酒店监控住客是否本人入住,侵犯了住客的隐私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酒店通过监控确定房客是否入住,是否存在违规转让等行为,这是出于酒店安全和经济效益考虑,只要监控位置安放合规,视频数据合理使用,通常不会涉及隐私权侵犯,反之,则是对住客隐私权的侵犯。

网友评论:

@co八八:确实有高级别会员售卖权益的,但是酒店监控客人真是太过分了。

@书书书书书香:哈哈 就是赚差价的人而已。

@羊杂汤配油条:夜不归宿被罚?哪个酒店会因为这罚客人的款?

@希尔瑞斯的门门:那么他夜不归宿期间有没有其他人进去住啦?这个是重点吧。

@Willson-T:妈哟,住个酒店还被监控,谁还敢住你们家啊。


来源:澎湃新闻、上游新闻、上海新闻广播、网友评论

编辑:龚紫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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