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银行悄然登上热搜,引发网络广泛关注。6月11日,有网友反映,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

当事网友发布视频称,其母亲携带了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前往长春市吉林银行取款,被银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办理。该网友表示,因另一银行存款利息较高,其母亲想将吉林银行的钱转入到另一家银行,总金额不到10万元。最终,他们等了很久,派出所审核后,才在银行窗口成功转账。

12日,吉林银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

据媒体报道,该支行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辖区派出所要求,取款2万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员向派出所报备,派出所对客户账户核实后,便可以取款。

据了解,根据目前吉林银行与当地派出所梳理的流程为:居民提出取款,需要说明用途、明细等,由银行提交给派出所人员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一般都是线上审核,个别甚至需要派出所人员到现场处理。

此事一经曝光,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对于此事,个人觉得,此举有些过分,电信诈骗固然可能存在,但如此明目张胆设置限制条款,无疑会损害存款人使用资金的权利。若按照银行逻辑,以后估计带现金上街也得派出所同意,因为存在被盗的风险啊?车辆上路需要交管局同意,因为存在车祸的风险啊?

也有网友提出,先不说合法的问题,每天取款转账的人数众多,派出所能及时完成如此大工作量吗?如此浪费人力物力,是否会导致人民群众办事更加难呢?要多做教练,少做保姆,否则好心办的不一定是好事。

值得关注的是,吉林银行近期似乎是“多事之夏”。据刚刚收到的报道,该行员工私自转走230万元存款,吉林银行被判全额赔偿储户,涉事员工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前的6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吉林银行四平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而该起事件的起因,还是10年前的一桩陈年旧案。2014年,该银行员工居然以代办人的身份先后将两储户的钱转入自己个人账号。

最终,时任吉林银行四平中央西路支行社区银行部经理商艳志因参与民间借贷并骗取银行财物,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吉林银行四平中央西路支行行长赵敏力因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

这种奇葩事的发生,确实让人震惊,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这起案件居然拖了10年之久才最终定案。

如今,吉林银行又整出取款2万元以上需派出所同意!是因噎废食还是苦口良药?相信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此,你又是如何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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