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交易的未来走势,目前被认为至少有四种可能。包括正常进行、取消、修改,以及让更多买家进入
文|《财经》特派香港记者 焦建
编辑|苏琦
随着原定的4月2日临近,李嘉诚旗下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0001.HK,下称“长和”)千亿元卖港口的交易方,即贝莱德-TiL财团,于3月31日首次对外公开了此次收购的一系列相关情况。
按照长和方面于3月4日发布的公告:其拟将旗下一系列港口业务出售给美国贝莱德集团(BlackRock,Inc.)牵头的买方财团——贝莱德-TiL财团,总价格为227.65亿美元。该财团则主要由三方面组成,即贝莱德、GIP(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以及Terminal Investment Ltd(TiL)。
长和方面对争议保持沉默至今。3月31日,贝莱德方面则打破沉默,由集团主席Larry Fink(拉里·芬克)在周年股东函中,首次公开评论收购长和港口业务的相关内容。
“3月我们发布一项地标式的港口交易公告,通过原则性协议覆盖23国43个港口。全球每20个货柜中,便有一个会途经这一系列(交易所将涉及的)港口。”拉里·芬克在2025年的股东函中指出。
贝莱德-TiL财团与长和方的此次交易,将覆盖23个国家的43个港口资产权益(不包括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特区香港业务)。其中,位于巴拿马运河关键节点的克里斯托瓦尔港(Cristobal)和巴尔博亚港(Balboa)亦被纳入交易范围。
20世纪80年代,芬克参与共同创立贝莱德。该集团随后逐渐发展成全球资产管理领域内巨头。2008 年金融危机期间,其受政府委托协助管理不良资产,使其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大幅提升。芬克每年对外公布的对投资者股东信函,也因此较为受关注。
积极扩展在私人市场的影响力,是近年来该集团的发展战略之一。2024年,该集团完成收购前述作为基建基金的GIP,目的便被认为是加强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能力。
芬克也在今年信函中指出了此次交易的相关安排:即贝莱德的合作方,包括全球最大的航运集团地中海航运(Mediterranean Shipping Company ,MSC)集团,以及Terminal Investment Ltd(TiL)。
MSC由意大利船王阿彭提(Gianluigi Aponte)创办,其家族早在17世纪“大航海时代”起开始经营航运业,至今净资产超过1000亿美元。
中国香港特区近日亦有多家权威财经媒体刊发报道分析:如交易完成,实际操盘及负责运营该批港口的,将是TiL,其母公司即MSC。目前TiL主席及MSC总裁职务,皆由阿彭提之子Diego Aponte担任。
芬克也同时提及了前述GIP收购的意义,即其作为专业公司,可提升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在购入经营伦敦格域机场后,其通过一系列措施大幅度削减大半安检时间,让旅客有更多时间购物等。
“此次港口交易完成后,我们联盟将在全球范围内大致拥有约100个左右港口的投资组合。我们知道如何进行投资、持有以及运营这些资产(Upon closing of this deal, our consortium will have a portfolio of approximately 100 ports around the world. Together, we know how to invest in, own, and operate these assets)。”芬克指出。
3月28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则发文指出:针对4月2日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将与贝莱德签署巴拿马港口的交易协议,该局反垄断执法二司负责人在回答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们注意到此交易,将依法进行审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当日晚间,中国香港特区的相关媒体曾援引接近长江和记高管人员的话指出:下周不会签署任何协议。
摩根大通近日发布报告称:虽然市场传出长和叫停签约出售巴拿马港口交易,但交易涉及的独家磋商期至7月27日仍有效,延长磋商期亦有可能。
该行认为:交易因涉地缘政治问题而延迟签约并不为奇。虽此次交易的港口不在中国,但如符合相关条件,则的确可以进行审查。例如,高通2018年买恩智浦的交易也曾受到中国监管机构的审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该跨国交易构成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则该交易需要向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即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按照该法要求,经营者集中达到一定的标准,需要提前申报。如果负有申报义务的经营者,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提前申报,或者申报后未经批准就直接集中,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
《财经》近日持续关注此次交易,相关报道亦曾引用业内人士观点:据前述法律,无论该交易是否符合必须申报的条件,市场监管总局仍然可以审查那些未达到申报标准,但可能对中国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
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资深合规专家解石坡近日则指出:中国反垄断法规定,交易方上一年度于中国境内营业额逾8亿元人民币,且各方上一会计年度中国营业额合计逾40亿元人民币,就应在交易实施前做反垄断申报,取得批准才可交易。由于目标公司是港口,虽都不在中国境内,但仍可能服务中国的客户或船舶,按照中国反垄断法,由此产生的营业额是可算到中国,故只要目标公司中国境内营业额逾8亿元,交易就应当做反垄断申报。
针对此次交易的前景,前述行业报告近日也分析了未来可能出现的四种情况:一、交易正常进行;二、交易在修改后进行,比如只出售巴拿马港口,或淡化贝莱德作用;三、交易彻底取消;四、全部或部分港口出售给其他买家等,而非全部出售给一个财团。

责编 | 张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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