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毛道光 青岛报道

6月14日,交警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根据大队指挥室调度,快速拦截并处置位于福州南路的一起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警情。

接到指令后,中队警力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向事发地靠拢,根据指挥中心提供的车辆信息警力迅速锁定违法车辆,经查,车牌号鲁B7S***和鲁UUG***两辆机动车均在当事人刘某平名下,刘某平表示私自更换机动车号牌是因为只有其中一辆车录入了停车场出入系统,为了另一辆车进出停车场便利而更换了车辆号牌。驾驶员刘某平承认其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对该驾驶员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满12分的处罚,当事人表示非常后悔。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号牌,严重损害日常交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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