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为何这么招人恨?》 #整治暴走团# 辽宁朝阳大凌河景区的一幕点燃了网络怒火:一支百人暴走团与消防车、救护车对峙两分钟,最终救援车辆被迫让行。这段视频引发一边倒的批评声浪,折射出公众对暴走团积怨已久。暴走团招人恨的核心在于对公共空间的野蛮侵占。荧光马甲、整齐队形本可成为城市风景,却异化为“路权优先”的武器。这支队伍占据五分之三的道路,只留狭窄边缘给其他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形成移动路障。当特种车辆鸣笛请求通行时,他们纹丝不动,这种“人多即有理”的集体傲慢,深深刺痛了公众对公平使用公共空间的认知。法律意识淡薄让矛盾雪上加霜。群主辩解“车辆只是备勤非紧急任务”“在景区非机动车道”,试图为拒不让道开脱。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列队每横排不得超2人,暴走团动辄四五列并行的阵势已涉嫌违法。更关键的是,备勤车辆随时可能投入救援,延误一分钟都可能危及生命,这种对潜在风险的漠视令人心寒。深层矛盾源于群体心理与社会治理的双重失衡。我国60岁以上空巢老人占比达54%,暴走团成为他们对抗孤独的“精神组织”。上海某社区调研显示,78%参与者坦言“和大家一起走,感觉自己还没被社会抛弃”。但当这种归属感异化为“法不责众”的底气,甚至衍生出“弱势群体特权化”心理时,健身需求就变成了公共秩序的威胁。执法软弱则助长了乱象蔓延。事件发生后警方定性为“个人素质问题”并仅作批评教育的处置,暴露了管理惰性。《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阻碍特种车辆通行可处拘留罚款,法律武器沦为摆设,暴走团自然有恃无恐。要解开这个死结,既需刚性执法震慑违规者,更需城市规划为老年健身开辟专属空间,让银发族的活力与城市文明真正并行不悖。

暴走团为何这么招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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