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4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6月4日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下称“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被罚款110万元,处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未按规定审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罚款110万元。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中国信达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核心业务。截至2023年末,公司员工约1.4万人,总资产15943.6亿元,归属于股东权益1928.29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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