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
“世界铜王”王文银收警示函!旗下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
52
0
相关文章
近七日浏览最多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24日晚间,正威新材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正威新材立案。立案调查期间,正威新材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江苏证监局对正威新材、王文银出具警示函。
经查,正威新材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威)系正威新材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3月25日,持有1.27亿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9.55%。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正威)系深圳翼威一致行动人,持有413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4%。
2023年11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翼威持有的3439.61万股正威新材股票执行司法再冻结(质押转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5.28%。2023年11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翼威持有的全部正威新材股票1.27亿股执行轮候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19.55%。同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安正威持有的全部正威新材股票4132万股执行司法再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6.34%。
上述股权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正威新材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于2023年12月19日知悉该事项,但正威新材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深圳翼威持有的5.28%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19.55%股份被轮候冻结的重大事件发生后,2023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网络拍卖通知书》,拟就深圳翼威持有的2099.61万股正威新材股票(占总股本3.22%)进行公开拍卖。
该事项属于前期股权被冻结后发生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应当根据《信披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及时披露这一进展情况。王文银于2024年1月4日知悉股权拟拍卖情况,但正威新材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综上,正威新材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冻结、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拟拍卖事项,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重大事项及后续进展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正威新材、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