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打人案获刑民警陈志伟:出警延误有客观原因,听证会让我看见曙光
九派新闻消息,9月22日上午,“烧烤店打人案”涉事原民警陈志伟滥用职权罪申诉审查一案,将在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法院召开听证会。
陈志伟,曾是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因“唐山打人案”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今年8月4日,其举报称,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等问题。两天后,唐山发布情况通报称,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
关于陈志伟反映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举报未反馈、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工作组通过调阅卷宗、查看留置讯问录像、核对笔录、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关于其反映实际出警时间为10余分钟,被有关领导要求念稿“出警5分钟”问题,经核查,系其在采访前与处警人员(已依法处理)商议隐瞒后对外公布。
而今,他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称,收到参加听证会通知时,让我见到点曙光,在司法途径上,让我有一个说话辩护的机会。
陈志伟的申诉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九派新闻,陈志伟案的形成有其历史背景,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唐山司法机关刀刃向内、刮骨疗伤的决心。作为代理人,他希望案件的听证、审理可以作出合理合法的结论。
听证会通知书
对话当事人
【1】出警延误有客观原因
九派新闻:什么时候通过网络举报?
陈志伟:我是去年7月16日释放的,一年内,我一直向唐山各部门反映案件问题,交过的材料摞起来比桌子都高。
九派新闻:举报后,相关部门有跟你沟通吗?
陈志伟:举报后,一直在跟相关部门沟通案件细节。沟通的结果是,唐山市曹妃甸区法院作为办案单位举行听证会。
收到这个参加听证会通知时,让我见到点曙光,在司法途径上,让我有一个说话辩护的机会。
九派新闻:对于此次听证会有信心吗?
陈志伟:我坚信自己。至于法院最后怎么定,怎么操作,我没法预判。
九派新闻:可以讲讲那天的经过吗?
陈志伟:6月10日前一天,我是早上8点半上的班,开始从事各种警务工作。有外地警察来我们辖区,需要配合工作,我忙得中午饭也没吃,一直忙到凌晨。零点左右我回到所里,向值班所长韩某勇汇报一天工作。他告诉我,明早要早起,有一个案件汇报会需要我参加。
我从他办公室出来时,应该是零点二三十分,回到宿舍眯了一会儿。大概凌晨3点,我的同事敲门说领导安排了一个打架的警(指唐山烧烤店打人案)。
我的职责是社区民警,不是出警民警。本来出警的值班民警被韩某勇带出去喝酒了,所以领导让同事找我出这个警。
工作群交流
九派新闻:然后呢。
陈志伟:所门口有市政工程修道,把路给封了,我就绕了个远路去现场,用了十分钟时间左右,大概凌晨3点09分抵达。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写明,群众是2点41分报警,抵达现场是3点09分,说是我的责任造成出警延误,我特别不理解,稍微一调查就知道为什么花了28分钟才到现场。本来不该我出警,快3点了才告诉我。
【2】被关押时母亲去世,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九派新闻:出警过程呢?
陈志伟:因为出警过程很简单,就这几个小时,全程也都有录像,也有同行同事,其他见证人,包括跟领导汇报的通话记录都有,工作群记录都有。
主观上我是不存在动机的,被打的女孩在附近的商务KTV上班,我跟她们不认识,陈继志一方我也不认识。另外不该我出警,我出警了,而且全程处理了将近3个小时,把能想到能做的工作都做了。案件在一定程度上算破案,因为沈小俊已抓了,陈继志身份也明确了,就剩传唤了。而且他接受完治疗也没潜逃,最后跟他爱人没选择住院,之后直接回家了。
九派新闻:通报中称,你所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一事。
陈志伟:站在法律的角度,如果我说的均不属实,那就是造谣,会被依法处理。我实名举报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贴的每一个证据都是客观的,不是P图伪造的。
九派新闻:此事对你产生的影响?
陈志伟:影响太大了,判了我一年一个月。我母亲在我被关押时去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母亲的死很大原因也是因为我这个事受打击,接受不了。
九派新闻:可以谈谈你自己吗?
陈志伟:我从农村出来的,性格可能有点软弱。以前学习也没多好吧,在校时期担任过班长,大学入的党,当过学生会主席,拿过省级优干,省级三好学生。用别人的话说就是特别老实,像那种隔壁家的孩子也不惹是生非,就知道学习。
我大学毕业后直接考的省“村官”,然后在我们老家干了不到一年。我从小有个警察梦,在“村官”时期又报考了政法干警,去省警校培训了两年。之后就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工作,上班没满四年。
九派新闻:觉得民警这份工作辛苦吗?
陈志伟:我吃住都在派出所,长期加班没闲着。我老家到单位也就一个多小时车程,但我有一年回家了六七次,就是没时间回去,天天加班,那活是干不完。
九派新闻:你的诉求是?
陈志伟:听证会结束后,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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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晚,新黄河记者从“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涉事原民警陈志伟处获悉,陈志伟因滥用职权罪而提出的申诉审查一案,将于9月22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同时,陈志伟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出示了该案的《参加听证会通知书》,以此证实陈志伟的所述属实。
针对8月份发生的实名举报内容被唐山官方认定为不属实,陈志伟向记者强调,其所述均为真实情况,且他坚称在处警过程均由领导安排,处置合规,因此认为自己无罪。
陈志伟,曾任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因“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今年8月初,陈志伟通过社交平台实名举报,称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相关部门存在举报未反馈、重审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
8月6日,唐山官方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陈志伟反映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举报未反馈、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工作组通过调阅卷宗、查看留置讯问录像、核对笔录、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唐山官方通报称陈志伟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
此外,该通报中称,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
陈志伟向记者出示的通话记录截图
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陈志伟重申自己的举报内容属实,并表明自己作为基层民警,所有工作均按领导安排执行,符合公安处置规定,因此他认为自己并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我坚信我是无罪的,全国几百万警察,了解我这个处警情况,都会有这个感受。”
陈志伟在给记者的材料中声称,在机场路派出所,他只负责社区、案件工作,不负责出警。案发当晚,该派出所所长及其他警员外出喝酒,导致警力不足,他才被安排出警。材料中提及,自打人事件发生前起,至出警任务结束,陈志伟连续工作长达22小时。在此期间,他成功将涉案人员沈晓俊带回派出所。针对通报中“放任陈继志离开”的关键点,陈志伟称,当时他与辅警在医院内,已对受伤的陈继志信息进行了登记,且所内领导并未指示他们将陈继志带回派出所。因要继续回派出所审讯沈晓俊,所以陈志伟赶回派出所。
陈志伟此前对媒体表示,他最大的诉求是希望更高级别的部门,比如河北省委省政府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组,针对自己实名举报的问题,包括案件事实认定,查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准确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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