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将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黄海华说,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国务院提出的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职责。二是完善草案关于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三是做好与其他金融法律的衔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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