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芳杰

据浪潮新闻,6月15日,安徽宿州的种植户曾先生反映,他在当地承包了500亩地种土豆,收获时却遭到大批村民哄抢,称“来抢土豆的都带着被子,带着吃饭的东西”。种植户称,哄抢从6月10日开始加剧,最多时一天有数百上千村民赶来抢挖土豆,目前损失土豆预计近100万斤。

500亩土豆被哄抢 法不责众不是借口

当地村民哄抢土豆。 视频截图

6月14日,宿州警方对该事件立案调查。但曾先生反映,当地政府以“法不责众”为由推诿。

当500亩土豆在群体哄抢中化为乌有时,受损的不仅是种植户的生计,更是人们对公平正义的信仰。“法不责众”,绝不是不法行为的理由和挡箭牌!当数百人共同参与违法行为时,个体责任感被稀释,道德约束力呈几何级数衰减。2019年,河南周口也发生类似玉米哄抢案,首日仅有3人参与,次日即增至200余人,产权所有者最终损失超300吨。此次土豆哄抢事件,持续四天、每日数百人参与,正是群体行为失控的经典样本。

从6月10日哄抢出现,到14日立案,长达五天的时间窗口中,村级组织既未启动应急预案,也未有效联动公安部门,这暴露出乡村基层治理的薄弱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力不从心。据当地一位村民介绍,农场面积很大,土豆都是用机器收。可能有些村民听说地里有的土豆太小,农场不要了,这才去地里收的。如果哄抢是由于“以讹传讹”,那么谣言散布的源头和相关人员,应该要查实并处理。对于参与哄抢,且数额较大者,应有相应处罚,让人们知道哄抢要付出代价。

当地应吸取教训,建立“农业纠纷快速响应机制”,配备无人机巡查、智能监控等科技装备。比如,江苏推行的“田长制”,将每500亩农田纳入网格化管理,确保违法行为30分钟内响应。也可借鉴浙江“乡村德治积分制”,将保护他人财产与村民福利挂钩。此外,可探索“土地入股+保底分红”模式,如山东寿光将流转土地收益的15%注入村集体基金,用于村民医保补贴和技能培训,从根源消解对立情绪。

乡村振兴,绝非简单的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而是要在市场效率与传统伦理间构建新的平衡点。这需要法律利剑斩断“法不责众”的侥幸,也需要刚性约束“占便宜”的盲从心态。每一颗长在地头的土豆,都是劳动成果,应当受到保护,而不是无序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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